医疗保障咨询台|女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
答复:自2024年1月1日起,女性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等待期、待遇标准与女职工保持一致,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门诊引(流)产医疗费、生育手术医疗费待遇具体支付标准为:妊娠不满4个月以下流产的,定额为400元;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含引产及死胎娩、取出)的,定额为900元。如您符合报销条件,在您就诊的定点医疗...
...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女职工产假期间后60天的产假工资该如何发放?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之规定,女职工前98天产假的生育津贴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参加生育保险确定了不同的支付主体和计发标准。而对于依法增加的后60天产假工资,按照《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该部分产假工资的基数应当按照女职工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
女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若您在烟台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出院时按照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生育医疗费,且生育当月已在烟台市连续缴满12个月生育保险,次月待用人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按月发放生育津贴。若女职工生育当月尚未在烟台市连续缴满12个月生育保险,待用人单位为您连续缴满12个月后,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至您...
哪些情况是可以排除工伤?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
7.在休假期间(如年假、病假、产假等)发生的伤害;8.其他依法应当排除的情形。
医疗保障咨询台|退休职工住院起付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为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津贴为98天。如果您符合生育津贴发放条件,在烟台市定点医院报销完生育医疗费后,生育津贴将在医疗费结算的次月发放到您的社保卡金融账户。由于您本次已经享受生育待遇,不能再使用您对象的待遇重复报销了。
烟台市出台中小学教师课时量标准指导意见
水母网11月30日讯(YMG全媒体记者李京兰通讯员姚维领)近日,烟台市教育局出台《烟台市中小学教师课时量标准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优化中小学编制和岗位使用效益,健全完善以课时量为导向的中小学教师激励约束机制,推动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化、合理化、标准化、优质化发展(www.e993.com)2024年11月26日。不同学段教师的周最低课时量标准为:幼儿园专...
企业年终奖发放扣除产假天数,是否合法?
未办理异地生育登记的,按定额补助标准的80%支付。产假和生育津贴不受市内市外生育影响,女职工生育均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生育津贴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按月发放。剩余60天产假工资发放请具体咨询人社部门。
生育津贴免审即享 烟台市医保局负责人接听12345热线电话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计发,按下列标准发放: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享受98天生育津贴,难产符合剖宫产指征实行剖宫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引产及死胎分娩、取出)的...
烟台新增一个带薪假期!还有多项补助!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60日产假,配偶享受15日陪产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10日育儿假,增加的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二孩住院分娩医疗费医保支付1500元,三孩3000元;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二孩、三孩住院分娩医...
女职工剖宫产是否增加产假时间?
根据烟医保发201963号文规定,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计发,按下列标准发放,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享受98天生育津贴,难产符合剖宫产指征实行剖宫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增加的60天产假和护理假,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