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是各级人民政府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基础,必须统一名称、统一格式,加强规范。二、统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原则上以各行政机关网站已有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等栏目为依托,不另设专门栏目,不得设立专门网站。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或者有类似栏目但使用其他名称的,...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兰察布中欧班列集散中心建设...
明确乌兰察布为区域性中欧班列集散中心,在自治区政府相关部门领导下,按照统一规划线路、统一申报计划、统一制定运价、统一补贴办法、统一对外协调的原则整合内蒙古自治区班列网点资源,以乌兰察布为核心,以蒙西(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巴彦淖尔等)和蒙东(赤峰、通辽、锡林郭勒等)为两翼重要节点,建立“一核多点”的内蒙古中欧...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切实提升对极端天气的防范应对能力,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气象预警与应急联动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
(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商务厅、农业农村厅、科技厅、文化和旅游厅、数字化发展局、地方金融管理局,新疆通信管理局、新疆税务局,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4...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4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6月29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内政办发〔2022〕42号)同时废止。2024年7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
150项!“全区通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
《通办清单》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3年5月29日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线下“全区通办”事项清单(156项)》(内政办发〔2023〕39号)所列事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或权责清单变动需要进行调整的,由涉及的自治区相关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核后自行动态调整,并做到数据同源、公开发布,自治区人民政...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4年4月25日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修改和废止以下政府规章:一、对2部政府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1)二、对2部政府规章予以废止。(附件2)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行政...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应当确定本级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和具体工作承担单位,并明确其职责。自治区党委国安办、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国家安全厅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公共数据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平台与目录管理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
4.1.1对突发性自然灾害,旗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应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市应急管理局在接报灾情信息2小时内审核、汇总,并向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报告,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市有关部门。
事关农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16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