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收藏!最新《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其他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也可以通过其他系统公示前款规定的企业信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实现企业信息的互联共享。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截至6月30日!厦门这些企业请尽快登录填报
据了解,此次,2023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均要登录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credit.scjg.xm.gov)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截至6月30日仍未报送年报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年度报告申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投资者情况和经营情况。2024年6月30日前...
...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通过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录入抽查结果,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公示。六、抽查时间2024年3月29日前完成检查对象建库工作并抽取检查对象,9月20日前完成现场抽查,11月22日前完成抽查后处理、材料报送、结果录入公示。七、抽查方式定量包装商品净含...
重要提醒!截止6月30日!|工商户|个体户|身份证|企业信用_网易订阅
今年厦门市新开发了分支机构年报批量填报功能,既简便,又可以大大提升年报公示效率哦,相关操作手册详见商事主体自主公示系统首页。02仅限于个体户1、柜台申报:经营者凭身份证前往市场监管所柜台,通过身份证读卡器验证通过后实现申报。2、微信公众号平台:可通过“厦门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自助服务”的“个体户...
紧急提醒!接到这类电话短信,不要信!
避免因业务繁忙或者系统拥堵导致逾期报送如果发现公示的信息不准确可于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操作1年报实行“多报合一”按照相关规定,凡2023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都应当在今年6月30日前,通过“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填报并向社会公示2023年度年报。
@厦门各类经营主体:6月30日前请您及时填年报!
按照相关规定,凡2023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都应当在今年6月30前,通过“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填报并向社会公示2023年度年报(www.e993.com)2024年10月10日。据了解,我市经营主体年报实行“多报合一”,一份年报整合了市场监管、商务、统计、人社、税务、海关等部门的内容。
24年ICP许可证年报年检
电信管理机构将按照规定要求对各企业的年报信息及执行有关规定情况等进行抽查,在抽查中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咨询电话:12381-3)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信息通信业务受理中心2023年12月27日二、ICP许可证年检流程:1、信息报送每年1~3月,各企业通过“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真...
厦门启动企业信息公示双随机抽查,11178家企业被抽中
本报讯(记者陈泥通讯员吕培超)厦门市企业信息公示双随机抽查工作近日正式启动。记者从厦门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厦门共有11178家企业被抽中(具体名单可在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发布的抽查公告附件中查看),这些企业将在相关生产经营行为、2021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等方面接受监督检查。检查内容...
厦门市建设局集中公示2021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补充评价...
一、公示内容: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平台已采集并通过审核的参评申请、资质信息(附件1)、经税务部门核实的企业纳税信息(附件2),C类、P类信用监管行为信息(此部分信息直接通过账号在信用平台查阅)。二、公示时间公示期自2021年7月22日至7月29日。
...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一、抽查时间、对象及比例(一)抽查时间:2021年9月2日至11月15日。(二)抽查对象:辖区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20年报信息的企业。(三)抽取比例:不少于3%。二、抽查内容(一)年报信息。企业报送并公示的2020年度年报信息,包括企业选择不向社会公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