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信息公示(2024第21号)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信息公示(2024第21号)近期,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员,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对福建回头客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体系检查,本次评价依据《食品...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工信厅、商务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供销社、农科院,福建农林大学)(十)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推进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落实“四个最严”重要要求,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普及新型速测技术,健全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强化...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探索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新路径
“截至今年4月底,‘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注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31.75万家,累计上传追溯数据26.96亿条,有效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据该负责人介绍,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取得的显著成效,不仅体现在庞大的主体注册量和海量追溯数据上,更在于其促进了多方协同共治和带来的实际价值红利。通过“数”聚合力、“数...
福建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
“为进一步打破食品安全信息‘信息孤岛’,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该平台汇集相关省级部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信息,并鼓励企业将自建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与平台系统进行对接,推进实现信息共享。”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相关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0月,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注册主体有29.81万家,累计上传数据2...
普法——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海洋与渔业、粮食和储备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省级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的开发建设、运行维护和推广运用,并将本部门省级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与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对接,实现追溯信息的互通互享,健全并落实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源头环节准出制度,对相关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法律、法...
福建省三明市市场监管局集中约谈多批次抽检不合格的食品销售者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为进一步落实食品销售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切实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水平,服务企业健康发展,福建省三明市市场监管局近期对8家抽检监测3批次及以上不合格(问题)食品的销售者开展飞行检查,并于2024年8月28日进行集中责任约谈,食品销售单位相关负责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共16人参加(www.e993.com)2024年11月8日。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2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一)标称福建闵新红生态茶业有限公司2023年3月10日生产的金骏眉红茶,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安溪县茶都宗和茶行。福建闵新红生态茶业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该批次产品为假冒产品。(二)厦门夏商百货集团三明有限公司列东店销售的杨梅(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12日),糖...
福建修订并公布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
《办法》凝聚部门合力加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设。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系统是实现食品追溯全覆盖全链条可追溯的重要保障,《办法》作出如下规定:明确由福建省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以及本部门省级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的开发运用,农业农村、海洋与渔业、粮食和储备等部门负责本部门省级食品...
福建修订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 5月1日起施行
日前,省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应当开展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的七类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并将其统称为追溯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家庭农场、畜禽屠宰厂(场、点);原粮、...
福建人餐桌上的“山海经”,不服不行
福建充分利用森林立体空间,发展林下经济,形成了林菌、林药、林蜂、林禽、林油、林粮、林果等多个系列的森林食物,打造天然的“绿色食品工厂”。2023年全省林下经济利用面积超3000万亩,产值超800亿元。竹笋年产量207万吨、居全国第一。在建宁县均口镇官常村林下灵芝种植示范基地,农户忙着种植椴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