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您的问题小“住”手来答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对申报人员有哪些考核要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申报途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核准权限?资质证书上的所有资质需同时提出延续申请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建市函〔2022......
三明市住建局:开展2024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批后核查的通知
3.被抽中的企业应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照资质标准要求及时维护相关管理系统中的信息数据,同时将相关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备查(三明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1区309、310号窗口)。四、结果处理(一)经核查,企业资质申报时弄虚作假、骗取资...
住建厅:全面启动!每24小时查一次资质、证书、人员数量!
7月29日,黑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启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安全许可证动态核查机制的通告》。我厅依托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增设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机制模块。7月10日起,对全省所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进行动态核查!自2024年7月10日起,对目前所有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
住建局:7月30日起,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每人...
对落户巴中的建筑业企业实施政策奖补,对持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企业,正常开展营业活动1年以上的,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资金奖补。对晋升施工总承包资质特级、一级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补;对晋升水利...
广州住建局:关于治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事项人员“挂证”问题的通知
一、强化资质人员考核要求。申请由我局负责审批和委托各区住建部门实施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技术负责人半年内在其他企业用作主要人员办理过资质申请、注册建造师半年内有两家以上(含本数)不同企业注册记录的,在资质审批中不作为有效人员认定。二、加大资质动态核查力度。对人员任职单位频繁变动、社保变更异常等涉嫌“挂证...
换证和延续通知!住建厅:资质换领按乙级标准核查注册人员数量!
一、省级勘察设计资质延续1.由省住建厅及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省级资质,有效期顺延至2024年6月30日的资质证书及有效期于2024年7月1日(含)后届满的资质证书,企业应当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登录“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向发证机关申请“延续”(www.e993.com)2024年9月16日。
住建厅:企业申报资质,人员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保!
答:根据《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建建发〔2023〕122号)文件要求,企业申报资质时使用的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非注册人员等相关人员应与受聘企业依法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由企业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上述人员一年内在其他企业用作主要人员办理过资质申请的,在资质审批中不作为...
住建厅:资质申报人员一年只用一次!2024.1.1日起,严查人员社保
住建厅:资质申报人员一年只用一次!2024.1.1日起,严查人员社保导读浙江省住建厅刚刚发布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通知明确明确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和资质延续事项要求:★1.持有1年有效期的资质证书申请换发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2.资质升级、增项、延续、分立、合并、跨省变更...
贵州住建厅:核准2024年第九批建设工程企业取消资质证书换领名单
取消资质证书换领名单的公告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和《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黔建建通〔2024〕4号)要求,现将我厅核准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
住建厅发布重要提醒!
昨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重要提醒。原文如下:重要提示为更好的靠前为企业服务,结合现有资质延续和资质换领申报事项规模过大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对于企业申请资质延续和资质换领事项做如下提示:1、企业资质证书在2024年6月30日之前到期,并需要办理资质延续或资质换领的企业,务必于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