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昆山反杀案:出于自卫反杀“龙哥”的于海明,结局如何?
2018年8月27日晚9点半,一则消息瞬间引爆网络,各大新闻媒体争相报道,江苏昆山开发区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反杀案”。41岁的当事人于海明,在面对被害人刘海龙的持刀攻击时,反抢砍刀并将其捅刺致死。这起案件迅速引发了社会热议,然而,与常规认知不同的是,网上的舆论几乎一边倒地支持于海明。几天后,警方通报将于...
邯郸男孩被杀案,或将成为刑法转折!曾代理“昆山反杀案”的律师,已...
也是这一年,臧梵清遇到了轰动一时的大案“昆山反杀案”。昆山龙哥反杀案,激活正当防卫条款2018年8月27日晚,昆山的于海明骑自行车下班回家,在一个交叉口时遇到一辆宝马车。宝马车向右强行闯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自行车的于海明险些碰擦。图自央视网宝马车急刹车,于海明向边儿上停了停让路。宝马车继续走,但2秒...
从昆山反杀案到“邯郸三害”:法律的天平将如何倾斜?
如果时间倒回到6年前,你一定记得全国闻名的“昆山反杀案”!臧梵清正是这起案件的代理律师,同时,这起案件也是最近热播的,张艺谋的电影《第二十条》的原型。2018年8月,一辆宝马轿车,与一辆自行车在路口发生碰撞,本来是件小事,而且是他们有错在先,但没想到的是,自行车主,于海明打算骑车离去的时候,突然从宝...
“昆山反杀案”回顾:宝马挑衅男多次被判刑,挥刀砍杀路人被反杀
警方对该事件展开调查后发现刘海龙的朋友们事前曾饮酒且司机酒精含量超标,刘海龙所使用的刀具为管制刀具。这两项事实都构成了违法行为。而于某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成为人们讨论的焦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
初中生遇害最新后续:昆山龙哥案臧律师接手!情况比想象中更严重
然而,真正让他一战成名的,是6年前的“昆山龙哥反杀案”。2018年8月27日晚上21时35分,这是一个燥热的晚上,在江苏昆山市开发区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发生了一起不算严重的交通事故。事故也没有造成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按理说,应该很容易得到解决。然而,事故一方驾驶宝马车的龙哥却没有打算简单处理这个事故。
河北初中生遇害案的受害人,为什么会请臧梵清律师?
其中,2018年“昆山龙哥反杀案”更是让臧梵清声名大噪(www.e993.com)2024年10月21日。在该案中,一个看似平常的交通纠纷升级为致命事件。事发于2018年8月27日,在昆山某路口,一辆宝马车与一辆自行车发生轻微碰撞。通常情况下,这种事故的处理并不复杂。但宝马车主——人们称他为“龙哥”——态度嚣张,不仅没有妥善处理事故,反而持刀走向骑车人...
如何理解为正当防卫“撑腰”的“第二十条”?专家为您解读→
不得不提“昆山反杀案”影片名中的“第二十条”指的就是刑法第二十条,即“正当防卫”条款。具体如何理解“正当防卫”条款呢?《检察日报》日前发布的一篇文章中指出,司法实践中认定构成正当防卫的关键在于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及意图条件。起因条件是指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时间条...
深网观察| 3个案件唤醒《第二十条》,防卫判断应站在一般人视角
第二,还是“王永强反杀案”,部分作案过程取自于“昆山反杀案”,也叫“于海明反杀案”。2018年,江苏昆山。刘海龙驾驶宝马车强行并道,与骑自行车的于海明发生摩擦。刘海龙拿出砍刀击打于海明后,砍刀掉落在地上,被于海明反抢并追砍、捅刺。随后刘海龙抢救无效死亡,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仅仅4天后于海明就被认...
“昆山反杀案”回顾:宝马挑衅男曾入狱十年,持刀砍杀路人被反杀
就好比说昆山反杀案,事后人们看来刘海龙只是想吓唬一下于海明,所以没对他造成太大伤害。可身处案件发生时,于海明看见的是一个怒气冲冲拿着刀冲向自己的人,他又如何判断对方是吓唬还是杀人。且刘海龙被砍伤后跑向原放置砍刀的汽车,于海明无法排除他从车内取出其他“凶器”,为维护自己的人身安全才继续动手。那么根据...
CCTV2018年度法治人物揭晓 昆山反杀案检察官当选
中新网北京12月5日电(记者高凯)12月4日,第五个国家宪法日,10位“CCTV2018年度法治人物”及两位(组)“CCTV2018年度最具网络影响力人物”揭晓。昆山反杀案检察官、江苏省苏州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王勇等10位优秀代表获得年度法治人物荣誉称号。作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法治宣传第一品牌,今年是“CCTV年度法治人物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