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发行、开发及交易虚拟货币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部门将密切监测有关动态,加强与司法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协同,按照现行工作机制,严格执法,...
独家|80万元数字币资产被盗 警方:价值无法评估,无法立案
孙警官说:“我们咨询了物价局和银行,都不能对数字货币进行估价,所以我们无法立案。即使我们立案了,检察机关也不能起诉、法院无法判决。犯罪分子抓来也不知道怎么处理。”法律专家:七部委《公告》不能成为犯罪行为的挡箭牌吉林省白山市林警官也面临着同样的困惑。2018年初,林警官破获了一起数字货币诈骗案,作案...
欠了以太币也要还!法院:以太币作为财产受法律保护
关于被告所述国家明令禁止以太币流通,返还缺乏法律依据的意见,本院认为目前国家未认可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的货币属性,禁止其作为货币进行流通使用等金融活动,但并未否认以太币可以作为一般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故被告上述意见本院依法不予采纳。故判决被告陈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北京...
币世界“立案”疑云,凸显当前“币圈”的监管“黑洞”
5月7日,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币圈知名垂直媒体币世界因被人举报“涉代币发行非法金融活动”,被警方立案。据称,该报记者以投资人的身份,咨询北京公安局朝阳分局相关负责人,得到了对方的肯定答复“币世界已被立案了”。5月8日,另据《新京报》报道,该报记者从朝阳警方获悉,警方回应称“确实接到报警,但...
又见虚拟货币“杀猪盘”,有人两月上百万打水漂,警方已立案
张女士表示,目前有一受害者交流群,其已知被骗金额总计超2千万元。位于北京的严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其与张女士位于不同的交流群中,但所经历事件却相似,其投入币利平台的资产包括11万美金、近20万人民币、1.08个比特币,以及11个以太币,按照当时市场价,已超百万元。而两人从接触同一“实施欺骗者”至资金损失不过2个月...
瀛东律音┃仅仅是“数字假币”到来前的“小修小补”?——《立案...
第二条走私假币案(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www.e993.com)2024年7月30日。第二条走私假币案(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走私伪造的货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
多个案例禁止加密货币与人民币结算,追回投资损失将更困难
同时,近期上海二中院民庭审结了四起涉“虚拟货币”投资国外代币发行融资项目的委托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委托被告将持有的以太币投向国外代币发行融资项目,被告又通过国内某第三方公司代投,后因该公司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代投的以太币不知去向。法院也强调,投资损失按人民币计算缺乏依据。
叫嚣双11暴富100倍!区块链热潮下币圈乱象调查:空气币、拉人头、割...
大成律师事务所朱宝律师向记者表示,在国内,所有发币行为其实都属于违规。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的“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近二十万被冻结,记者留言,客服回复“阴险”表情包?!
记者觉得有必要提醒王先生,根据《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在王先生的交易记录中有两笔订单,一笔数量是500泰达币,单价是7....
沪市上市公司公告(5月12日)
泛亚微透发布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方案内容如下:以总股本70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0.00万元,占同期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111.66%,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5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