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菊打官司_相关新闻报道_财新网
件。1993年年底,陕西省宝鸡市某建筑公司的退休女工贾桂花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肖像权侵权诉讼,状告影片的制作方北京电影学院青年电影制片厂,后来张艺谋根据这个真实故事导演了《
从“秋菊”到贾桂花——首例因拍摄电影引发的公民肖像权诉讼
正当人们津津乐道地谈论影片主人公秋菊那质朴、执著、坚韧的性格,“讨个说法”成为流行语言的时候,1993年年底,陕西省宝鸡市某建筑公司的退休女工贾桂花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肖像权侵权诉讼,状告影片的制作方北京电影学院青年电影制片厂(以下简称青影厂)。贾桂花,就是影片中那个卖棉花糖的戴着墨镜的妇女。
“律新社”忽成被告?公众人物肖像权保护的法律边界在哪
例如,在贾桂花诉北京电影学院青年电影制片厂侵害肖像权纠纷案中,一审法院判决指出,……只要内容健康,符合社会公共准则,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就不为法律所禁止。公众人物凭借其社会地位,通常拥有超越一般公民的社会影响力。所以,当公众人物的私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必须承受必要的利益克减,以实现法律保护上的...
三里屯“野生”街拍法律隐忧:侵着别人的权,赚着自己的钱 | 观察
多年前,张艺谋执导的影片《秋菊打官司》上映后,陕西省宝鸡市某建筑公司的退休女工贾桂花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肖像权侵权诉讼,状告影片的制作方北京电影学院青年电影制片厂(简称青影厂)。原因是,1991年冬,已经退休的贾桂花在宝鸡市河滨公园门前摆了个卖棉花糖的流动摊,但她不知道,彼时《秋菊打官司》正在火...
知产审判|公众人物肖像权保护的法律边界
例如,在贾桂花诉北京电影学院青年电影制片厂侵害肖像权纠纷案中,一审法院判决指出,“在一定条件下,即在合理范围内,法律原则上又有直接使用的通例。是否构成侵权,还要看被使用的肖像与营利目的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只要内容健康,符合社会公共准则,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就不为法律所禁止。”“被使用的肖像不...
剧版《秋菊打官司》即将来袭,女主赵丽颖会成为第2个巩俐吗?
当然,偷拍带来了好处,也招致了麻烦(www.e993.com)2024年7月7日。剧中偷拍时,有一个画面拍到了卖棉花糖的一位大姐,这位大姐是宝鸡市的贾桂花大姐,大姐不知道有隐形的摄像机,旁若无人的做棉花糖,顺便自己还吃两口,结果影片播出后,她被亲戚朋友们认了出来,当时贾大姐就不干了,一纸诉状将北影青年电影制片厂告上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