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婷燕:企业出海——一文读懂中资企业跨境贷款热点问题
(2)担保人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或企业的,应在签订担保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外汇管理局办理内保外贷签约登记手续。提交相关材料后,所在地外汇局会根据真实、合规原则对非银行机构担保人的登记申请进行程序性审核,并为其办理登记手续,只要交易是真实的并且合法合规,并不会对单笔交易的数额设限。担保合同或担保项下...
新《公司法》背景下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债实操要点
我国的外债法律制度以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机构的监管为核心,也在不断规范化和市场化。在此背景下,结合新《公司法》深入理解并遵循外债相关法律法规,科学规划外债举借策略,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现实意义尤为突出。我国对外债的监管体现在外债举借资格、举借额度、登记备案、资金使用及信息报送等多个方面,监管部门主要是外管局...
出海观察|企业“出海”境内核准备案与境外投资审查的合规策略
境内投资主体只有完成了ODI(指出海直接投资)备案,并从前述部门分别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项目投资备案通知书》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后才能实施海外公司的合法设立、资金的合规出境等。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由银行直接审核办理...
外商直接投资怎么做FDI外汇登记备案?
1、了解申请FDI投资备案和FDI外汇登记的负责部门,当前是由外资委、商务部、发改委和外管局审核2、外商企业和投资的项目是否符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3、准备外商投资项目的方案,告知企业情况、项目如何实施、项目效益、资金真实性等等4、根据投资的金额和投资项目所在的行业,匹配到相关部门去申请5、材料整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 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
为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优化外汇业务管理,完善外汇服务方式,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优化外汇业务管理(一)全国推广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在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合规并符合现行资本项目收入使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资本金、...
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
2022年4月,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允许非金融企业的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并支持企业通过线上方式申请办理外债登记等政策,进一步简化外债账户管理(www.e993.com)2024年10月25日。这些政策的实施,提升了外债账户使用的便利度,获得了市场经营主体的普遍好评。在此基础上,《通知》进一步取消外债...
国家外汇管理局就《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
为进一步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收支,《通知》明确,将原资产变现账户调整为资本项目结算账户,账户内资金可自主结汇使用。这些资金主要包括外商直接投资及境内再投资、境外直接投资的境内股权出让方接收股权转让对价资金,以及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募集的外汇资金。下一步,国家外汇局将结合企业需求,有序推动更多资金收支纳入该账户,便...
汇发〔2023〕2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
企业新借入外债,需延续开展便利化业务前所选用的外债模式借用外债;开展便利化业务前未选择过外债模式外商投资企业,可自主选择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或“投注差”模式借债。通过便利化业务登记的外债如有余额,需占用企业的外债额度。第四条企业申请参与便利化业务,应在办理外债签约登记时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以下材料:...
国家外汇局:在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北京市、浙江省、海南省...
试点地区内审慎合规银行可直接为试点优质企业办理货物贸易特殊退汇业务,企业无须事前在外汇局登记。五、优化服务贸易项下代垫或分摊业务管理。试点地区优质企业与其具有关联关系的境外机构间发生的超12个月服务贸易项下代垫或分摊业务,以及与非关联关系的境外机构间发生的服务贸易项下代垫或分摊业务,由试点地区审慎合...
国家外汇管理局:放宽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规模限制
12月8日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其中提出,放宽境外直接投资(ODI)前期费用规模限制。取消境内企业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累计汇出额不超过等值300万美元的限制,但累计汇出额不得超过中方拟投资总额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