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裁判规则(二)
虽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但在现实生活中,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因各种原因实际上并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此情况下,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便可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在土地补偿费分配中受到差别待遇提起的...
该类纠纷属于《农村土地承包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如何处理,《农村土地承包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也作了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房绍坤 李俊|论“ 三权分置” 中土地经营权人的赔偿责任
从《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来看,只有第64条涉及土地经营权人的赔偿责任,即“土地经营权人对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应当予以赔偿”,其他法律中也没有直接涉及土地经营权人赔偿责任的内容。当然,这并不能否定在其他情形中存在土地经营权人的赔偿责任。本文拟结合法律规定及相关理论,对土地经营权人的赔偿责任作一...
【巾帼普法乡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文)
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普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一条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
宁夏全力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
7月15日记者获悉,宁夏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于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各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要协同推动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序开展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等业务受理、审核、缮证等工作(www.e993.com)2024年11月3日。
【聚焦】有关农村宅基地确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都是大家关心的!
2月21日下午,全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在拉萨举行,会上,自治区党委农工委、自治区农牧厅、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自治区林业厅相关负责人就西藏农村改革实验区基本情况、西藏农村土地(耕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西藏农村宅基地确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开展工作以及西藏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等情况作了...
这些与土地有关的法律知识,你知道吗?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同等条件下,小赵作为桃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这一规定旨在保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所以应把这10亩承包地转包给小赵。但需要注意一个细节,那就是流转土地经营权应当向发包方也就是桃花村进行备案,以确保整个流转过程的规范性...
如何处理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的续约问题?
签订合同后,应及时将合同送交乡镇政府或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是确保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步骤,也是政府监督土地承包合同执行情况的方式之一。五、监督执行合同签订并备案后,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应定期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农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两办发文: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农户转让土地承包权的,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并经农民集体同意;流转土地经营权的,须向农民集体书面备案。集体土地被征收的,农民集体有权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提出意见并依法获得补偿。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农户享有土地承包权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要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土地承包权人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