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433号文将分布式光伏发电定义为“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可以看出分布式光伏在当时的角色是毫无疑问的“小配角”。但是经过10余年发展后,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容量达到了96.29GW,累计装机容量253...
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可与用户开展专线供电!
(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是指利用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接入电力用户内部电网或与用户开展专线供电(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公共连接点电压等级为35千伏、总装机容量不超过20兆瓦或公共连接点电压等级为110千伏(66千伏)、总装机容量不超过50兆瓦的分布式光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与用户开展专线供电的,发电、用电双方应按照...
重磅!新版《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来了!
禁止行为电网企业应公平无歧视地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提供电网接入服务,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无正当理由拒绝项目投资主体提出的接入申请,或拖延接入系统;(二)拒绝向项目投资主体提供接入电网须知晓的配电网络的接入位置、可用容量、实际使用容量、出线方式、可用间隔数量等必要信息;(三)对符合国家要求建设的...
关于暂停办理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公告
根据科左中旗电网分布式电源接入与消纳情况综合分析,分布式电源接入已达到稳定极限,科左中旗电网出现了调节能力不足、反送功率受限、电压偏差过大等突出性问题,暂时不适合分布式电源接入。按照科左中旗人民政府第三十四次常务会议文件要求([2024]6号),决定暂停办理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申请、备案工作。科左中旗...
光伏重大政策调整,分布式规模及电量双控
取消大型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全额上网模式,消纳挑战日益增加背景下,分布式光伏迎来政策层面的规模及电量双控;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入市及承担系统分摊费用,分布式光伏整体回报或面临下滑压力;电力系统缺乏灵活性及配电网投资需要强化的问题日益突出,利好调节性电源;强调分布式光伏“四可”,也有助功率预测等需求在分布式光伏中...
国家能源局公开征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投资主体备案;非自然人投资开发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得以自然人名义备案,本办法印发前已由自然人备案的,可不作备案主体变更,但投资主体应主动向备案机关和电网企业告知相关信息,明确承担项目运行维护的主体及相应法律责任(www.e993.com)2024年11月20日。
新规解读:《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五大...
(三)上网模式仅允许在规定的模式范围内变更“一次”,可能对现有项目造成不利影响根据《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的规定,除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外,其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主体在面临电力用户负荷变化或自身经营状况调整时,仅允许上网模式变更一次。在变更时,投资主体需告知备案机关并同步更新备案信息,且应与电网企...
分布式光伏新政十“变”
对于分布式光伏的容量之争,此次新办法也一锤定音,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容量为交流侧容量(即逆变器额定输出功率之和)。并且,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科学合理确定容配比,这与集中式政策趋于一致,超配设计或将成主流,但交流侧容量不得大于备案容量。六、建档立卡...
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投资主体备案;非自然人投资开发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得以自然人名义备案,本办法印发前已由自然人备案的,可不作备案主体变更,但投资主体应主动向备案机关和电网企业告知相关信息,明确承担项目运行维护的主体及相应法律责任。
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投资主体备案;非自然人投资开发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得以自然人名义备案,本办法印发前已由自然人备案的,可不作备案主体变更,但投资主体应主动向备案机关和电网企业告知相关信息,明确承担项目运行维护的主体及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