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公安局招聘22人
淮安市公安局招聘22人一、人员性质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在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工作,主要从事交通巡逻、警务保障等辅助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具有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不独立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二、报考条件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10...
劳动保障监察“五进”送法服务——市、区联动走进零工市场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之际,7月1日上午,淮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联合淮安经开区劳动监察大队走进零工市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五进”送法服务活动,指导用人单位合法用工,引导劳动者学法、用法、理性维权。“五进”送法服务,即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进零工市场、进招聘现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指导服务工作。活动将贯穿...
江苏淮安市总工会发出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 用人单位应依法保障女...
淮安日报讯“三八”国际妇女节即将来临,近日,市总工会根据《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发出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希望全市各用人单位严格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依法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切实增强女职工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建议书指出,用人单位应保障女...
淮安市2023年度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
在今年五一劳动节来临之际,市法院、市人社局联合发布2023年度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希望通过一个个鲜活案例的分析、讲解,增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法治观念,推动形成企业尊重劳动者、劳动者爱护企业的良好氛围,引导劳动关系朝着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方向健康发展。其中,案例二入选“2023年度江苏法院劳...
法治日报:企业“共享”员工,劳动者权益谁保障?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企业“共享”员工,也应共担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责任,建议加快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从法律层面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监管部门应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共享用工中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解决就业节省成本共享员工受到青睐今年2月...
专家呼吁厘清“共享”本质明晰权利义务 企业“共享”员工,劳动者...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企业“共享”员工,也应共担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责任,建议加快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从法律层面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www.e993.com)2024年11月12日。同时,监管部门应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共享用工中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淮安市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曹曙春:聚焦服务重特大项目 引领高...
深化拓展“和”护淮商工作品牌,持续推进劳动关系“健康体检”、调解仲裁服务“大篷车”活动,推动劳动争议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严厉打击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用心用情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首次联合发布!事关企业合规用工及劳动者权益保障
事关企业合规用工及劳动者权益保障“五一”来临之际,4月29日下午,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次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3年淮安法院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并现场解读十大典型案例。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尤铁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胡骏,...
关于第六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1.蒋本虎,南京市水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基层指导科一级主任科员。2.刘传佳,南京市公安局特警(巡警)支队龙虎突击大队大队长。3.徐侨键(女),南京市六合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大队长。4.蔡志能,南京市纪委监委第三审查调查室副处长、四级高级监察官。
这些单位和个人欠薪被曝光 陕西公布2024年第一批名单
2023年7月13日,旬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吉某某等23人书面投诉,称安康饰家名品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旬阳分公司拖欠劳动报酬10.88万元。经查,该公司拖欠23名劳动者10.88万元劳动报酬情况属实。2023年8月3日至9月27日,旬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先后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行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