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滥用股东权利」案裁判规则 13 条
下同)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盈余分配是用公司的利润进行给付,公司本身是给付义务的主体,若公司的应分配资金因被部分股东变相分配利润、隐瞒或转移公司利润而不足以现实支付时,不仅直接损害了公司的利益,也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利益受损的股东...
威创股份索赔:独董发力警示风险,滥权损害股东利益尚需救济途径
但是就资金占用行为损害全体股东利益而言,中小投资者尚无行之可效的救济途径。索赔进展等待受理索赔材料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单只股票纸质版对账单(交易频繁的投资者请同时准备电子版对账单EXCEL格式)。投资者如果通过多个证券账户或通过信用账户在征集时间段内...
锋龙股份: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股份转让??????指??????锋实业持有的上市公司??61,411,347??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9%获取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最高人民法院: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权益纠纷裁判...
裁判要旨:公司中小股东以控股股东滥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其权益为由提起损害赔偿之诉的,按其诉求应属于股东直接诉讼,即中小股东的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且诉讼利益归于中小股东本身,其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二十一条。在此类股东权益纠纷中,股东之间存在直接利害关系,中小股东作为原告适格,且被告明确,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
新《公司法》丨股东权利的保障体系——股东回购请求权(下篇)
二、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压制中小股东的可能表现(一)控股股东直接控制公司经营,任意处置公司重大资产的同时,对中小股东采取信息封闭的方式,损害中小股东知情权、参与重大决策权、资产收益权。该种情形,在中小股东长期未参与经营、未实际在公司任职的实务中常见。
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利益的法律责任解读
主观过错是指股东有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的故意(www.e993.com)2024年10月9日。在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中,主观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类型。而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因“滥用权利”是其行为的主要特征,因此,主观过错一般应是故意,而不包括过失。因为“滥用”本身是一种故意的行为。判断股东是否存在故意一般会依据股东行为来反推认定。
新公司法股东回购请求权的规则创新及裁判展望
但应注意的是,行使股东回购请求权以权利严重受损为条件,一般呈现出多项权利复合受损的状态,既无法通过单项权利诉讼实现全面的救济,亦难以通过损害赔偿予以简单填平。设置该限制性条件的原因在于,股份回购导向将股东分离的结果,打破了有限公司强人合性下稳定的股权结构,故应当审慎适用。
供应链金融的确权,“确”的是什么“权”?
权救济权(次给付请求权)是相对于原权利(原给付请求权)的法律概念。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较为常见的是卖方(供应商)交付的货物/服务存在瑕疵(“瑕疵履行”)或在履行完毕主要的交货义务后没有履行后续的持续性义务(即从给付义务及附随义务,如提供培训、客服支持、进行保密等)进而构成违约的情形。
收藏| 15个保护中小投资者典型案例,涉及股东抽逃出资、认缴注册...
但是在未满足该条件并进行股东登记前,中小股东作为实际出资人仍然不能算是公司的股东,只能向名义持股人主张投资权益,而不能向公司主张权益。该规定不仅出于商事外观主义考量,亦旨在保护公司的人合性。中小股东只能在其与名义持股人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范围内,通过名义持股人行使股东权利。据此,中小股东不仅没有股东具名权...
浅析《公司法》三审稿中股份回购权股东压制情形的引入
二、回购救济股东压制的域外实践股东压制这一概念来源于英美公司法,是指公司内部的一种行为,其中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滥用其权力或控制地位,以损害其他股东的权益和利益。这种行为可能表现为主要股东采取措施或决策,以谋取自身私利,而不考虑其他股东的权益。其外观通常表现为大股东以“合法的公司程序”为掩护,有计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