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制度是怎样的?
著作权,简单来说,就是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复制、发行、展览等,旨在保护作者的智力劳动成果。然而,在保护创作者权益的同时,法律也必须考虑社会公众的利益和需求。因此,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制度应运而生,它们成为了平衡创作者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关键环节。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合理使用...
AI时代,著作权为何成争议焦点?如何化解?
在李陶看来,中国《著作权法》有必要增添有关保障通用AI模型提供者开展AI训练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规则,以便让相关主体(特别是以科学研究为目的的主体)能够享受到技术带来的开发利用著作权法保护客体的便利,并考虑引入新的法定许可机制,以求保障创作者能够针对AI系统对其著作权法保护客体的开发与利用获得适当合理的报酬。
人工智能著作权保护应纳入法定许可模式范围
提及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的保护,冯刚表示,一方面是显著署名义务。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选择权,应要求人工智能生成物进行显著标识,国内外均有类似规定;另一方面,纳入法定许可模式范围。AIGC在输入端需要多达数十亿级别的海量数据用于训练,如果要求训练数据必须取得授权,将产生巨大成本。目前学界多支持训练数据“合理...
人工智能创新生态下,知识产权如何护航公共利益?
其三,采纳著作权法定许可作为早期激励人工智能开发的政策调节工具。与专利法明确规定针对半导体技术可以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不同,著作权法尚未针对任何技术领域对著作权设定法定许可。以美国立法经验为例,在新类型数字技术发展早期,法律保护的利益更多是在于促进技术本身的应用与发展,从而期待技术带动经济发展,因此在立法与法律...
AI生成作品,著作权应该归谁?
冯刚认为,著作权法体系是保护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最好归宿,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的保护可以从两方面出发:一是显著署名义务。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选择权,应要求人工智能生成物进行显著标识,国内外均有类似规定。二是纳入法定许可模式范围。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在输入端需要多达数十亿级别的海量数据用于训练,如果要求训...
著作权“限制”词义考——概念流变及现实意义
摘要:中文语境下,著作权“限制”这一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并非人们想象的那样天然稳固(www.e993.com)2024年11月2日。自20世纪始晚清政府初立著作权制度至今,“限制”一词在著作权法中的含义经历了由普通到特殊、由泛指任何对著作权原始状态的干预到特指对著作权人行权之制约的演变历程。该历程反映了我国作为法制后发国家对作为私权的著作权在接纳策略...
使用背景音乐须向录音制作者付酬——从《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谈...
法定许可是对专有权利进行的限制。纵观2020版《著作权法》中有法定许可内容的条款,如第四十六条第二款“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是对2020版《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财产权利中有许可禁止和获酬两项权能的专有权利“广播权”的限制。而如上所述,...
郑森|论AIGC生成歌曲的著作权法规制
法条规定广播权是“传播作品”,而表演权是“传送作品的表演”,电台、电视台或者主播播放AIGC生成歌曲显然是播放“作品的表演”而非“作品”。这种将广播权中的“传播作品”仅认定为是“传播作品未经表演的原始形态”的理解太过狭隘。著作权法中播放录音制品的法定许可:“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
著作权侵权抗辩理由汇总解读
《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十三项合理使用行为,在这十三中情况下使用他人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是不是合理使用,可以通过“三步检验法”:第一,判断具体的使用行为是不是法律规...
王胜捷|生成式人工智能文本与数据挖掘的合理边界与侵权规制
三、豁免困境:现行著作权法框架下文本与数据挖掘的法律漏洞目前,针对当前产生的一系列生成式人工智能创作物侵权案例,其豁免内容一般包括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和强制许可三种类型。我国现行著作权法规定的法定许可制度设置了严格的适用条件,人工智能提供者不符合主体要件,算法创作也很难用于编写教科书等目的,使得法定许可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