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全文)
第四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负责,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统筹解决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推进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
闵行区生态环境局开展固体废物执法普法宣讲培训
本次培训中,固废站会同第三方专业单位,深入阐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简称《固废法》)所秉持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污染担责原则、生产者责任延伸原则、全过程管理原则等基本原则。同时,培训重点围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要求,逐项剖析讲解了企业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标...
《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领域,是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重要举措。《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突出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原则,规定了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污染环境防治的全过程管理要求,通过制度和管理创新,打通我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难点、痛...
权威发布|济宁市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推动“无废城市”建设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生态环保政治责任,扎实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稳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五大类固体废物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开创了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新局面。一、坚持高位推动,凝聚治理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五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污染担责的原则。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依法承担责任。第六条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生活垃圾分类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
...跟踪!市生态环境局解读《中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中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www.e993.com)2024年10月20日。4月26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辐射管理科科长、四级调研员罗丹介绍《条例》的具体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罗丹。记者王云摄问:中山小微企业众多,针对《条例》中提到的中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合理布局工业固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印发 9月1日起实施
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和矿场停止使用后,矿山企业应当采取防渗漏、封场、闭库等措施,防止污染土壤环境。第二十四条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尾矿库管理,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建立风险管控制度,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危库、险库、病库以及其他需要重点监管的尾矿库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
公告|《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7月1日起施行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根据经营范围和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需要,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通过购买服务、专项培训、提供示范文本等方式,为前款责任人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提供指导和帮助;并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佛山市市场主体...
《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出台,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全文附上)
编制和实施大气、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土壤环境质量和土壤污染防治的需要。编制和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开展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和详查、设置土壤环境监测站(点)、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以及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应当统筹考虑地下水等污染防治要求。
关于对《牡丹江市废弃食用菌菌包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条例(草案修改...
废弃食用菌菌包综合利用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第十五条鼓励支持菌包企业利用处置和社会资本参与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食用菌菌包生产企业集中回收利用、处置废弃食用菌菌包,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废弃食用菌菌包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工作。对于符合国家和省贷款贴息补助、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