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四方合作备忘录》在港签署
这一合作备忘录是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胡静林的共同见证下,由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税务局、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财政局签署的。粤港澳大湾区具有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的特点,粤深与港、澳分属不同的税收管辖权,税收制度...
国务院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
到2025年,南沙粤港澳联合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产业合作不断深化,区域创新和产业转化体系初步构建;青年创业就业合作水平进一步提升,教育、医疗等优质公共资源加速集聚,成为港澳青年安居乐业的新家园;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基本形成,携手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绿色智慧节能低碳的园区建设运营模式基本确...
税筹的挑战:港澳身份还能享受“外籍个人”股息免税待遇吗?
2024年之前,中国的税务机关通常认可“港澳台”居民个人可比照“外籍个人”,适用“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待遇。但近期,明税在多个案件中发现,部分地区的执行口径发生变化,不再认可“港澳台居民个人”从大陆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税的政策。本文将对与上述问题相关的...
人民网:税收优惠政策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向纵深推进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具有“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的条件特殊性。因此,衔接和流动是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的必要条件。五年来,税务部门通过推进大湾区税费服务协同,落实落细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促进高端要素资源不断向湾区集聚。面对粤港澳三地税制差异,税务部门积极寻求与港、澳税收规则衔接上的突破,税...
...港人港税、澳人澳税”政策,为大湾区财税体制改革探路|广州两会
探路大湾区财税体制改革先走哪一步?霍启文建议,南沙可深入“港人港税、澳人澳税”税收优惠,打造“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大湾区桥头堡。霍启文提到,目前“港人港税”政策强调应税收入“来源于南沙”,建议可以适当扩大范围,对于已在大湾区生活多年的港澳人士,其在南沙缴纳的境外所得部分个税也予以享受超过15%...
砥砺奋进五载路:向纵深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税务实践
五年来,大湾区建设如火如荼,在一系列“税动力”的支持下,一个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互联互通互惠的活力创新之域正在加速构建(www.e993.com)2024年11月11日。——税惠政策聚才作用突显。落实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在横琴工作的澳门居民、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实行“港人港税”“...
深港澳三地联合举办大湾区涉税专业服务专题研讨
此次活动还发布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税收营商环境报告,客观展现前海营商环境在各维度的领先优势与突出亮点。近年来,前海依托涉税服务业集聚区发展优势,持续加强深港澳涉税合作互联互通,积极推动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制度规范、监管规范、服务规范,助力打造大湾区涉税服务业发展高地。
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与未来发展新篇章——关于《粤港澳...
由于历史原因,港澳两地的社会制度、法律体系和商业模式与内地有所不同。这种差异为大湾区带来了丰富的创新元素。而广东省内的九个城市,则以其深厚的产业基础和人才储备,为大湾区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后盾。这种多元化的特点使得大湾区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能够在面对外部冲击时迅速调整和适应。
重磅利好!《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发布
1月19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记者从广东省人大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条例通过立法破解南沙管理体制机制与建设发展需求不相匹配,与港澳和国际民商事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不够紧密,跨境要素流动不够顺畅等问...
横琴加快与澳门规则衔接,背后有何“热驱动”“冷思考”?丨从施政...
“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是琴澳一体化的主要挑战之一。”人和启邦显辉(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席、粤港澳大湾区律师黄景禧留意到很多澳门居民、澳门企业在深合区学习、就业,创业、生活都难免会遇到两地制度不同带来的一些挑战。职业资格互认为港澳专业人士进一步打开通向内地市场的大门。早在2019年,广东省人社厅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