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华:明代浙江宗族祠祭祖先述略
方孝孺首先谈到祠祭与谱系对于宗族的重要性,“自三代以降,谋国之略皆何曾之所笑,而大夫士之家抑又甚焉。孝弟忠信以持其身,诚恪祠祭以奉其祖。明谱牒,叙长幼亲疏之分,以睦其族。累世积德,以求无获罪于天。修此则存,废此则亡,此人之所识也”,认为富贵不足恃,祠祭祖先、明谱牒睦族可以积德,知礼义而...
陈支平:明代家族社会转型及其观念变迁
明代家族制度及家族社会的转型,以及顺应这种家族社会转型的观念变迁,才真正确立了明清以来中国家族制度及家族社会的基本模式。宋儒对于宋代家族制度的设计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其一,将先秦时期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演变而来的、由王族贵族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所建立起来的世袭统治,具有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二为一、宗...
明代江西宗族祠祭祖先的扩展
常建华在《明代江西宗族祠祭祖先的扩展》(《安徽史学》2024年第2期)一文中指出,明代宗族祠祭祖先盛于江西,且有一个扩展过程。明前期祠祭祖先的事例集中于吉安府,家祠、宗祠均有。家祠也见于南昌府丰城县、饶州府浮梁县,宗祠则有抚州府的事例。明中期吉安府士大夫热衷于讨论祠祭祖先的制度、古礼与现实,南...
清代实行宗室分封,同时又吸取明代的教训,设立了一套完善的制度
清代看起来是限制了本宗族的利益,其实它是从本宗族的长远利益考虑的,吸取了明代的教训。这种宗室分封制,从减轻纳税民众负担的角度考虑,也是应当给予肯定的。
古代调处制度及启示
调处制度是古代的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作为中国传统法律制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调处制度延续几千年来的“无讼”法律观念,具有独特的价值与蕴意。所谓“调处”,指的是在第三人的居中斡旋下,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等达成和解,不再提起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古代调处主要分为官府调处和民间调处(包括乡里调处、宗族调处等...
多元视角下的明清制度与社会
二、制度与文献第二组共有三位报告人(www.e993.com)2024年10月29日。余璐(上海师范大学历史学系)的报告题目为《明代文官考察中的罢黜有额惯例》。其以明代内外察出现的罢黜数目为引,指出明代京察大致从成化、弘治以后,逐渐形成了一种前后相沿的罢黜额数,但从实录、文集等资料来看,时人评论此现象要远滞后于现象出现的时间,大致嘉靖中期方才出现...
常建华:明代浙江族谱研究
明代浙江官僚士大夫编纂族谱,主要有四方面的考量:一是从“一本万殊”的宇宙观出发,主张人性需要知本而修谱;二是强调利用宗法观念治理宗族;三是受欧苏族谱学的影响;四是家史犹如国史的认知。(一)“一本万殊”的知本观北宋张载《西铭》说:“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后被概括为“民胞物与”。程颐认为:“《西...
历史上没有母权制,父权制之前是舅权制,对历史影响深远|文史宴
婚姻,对于女性而言,不再是组建一个家庭,而是加入丈夫的原生大家族。宗族建制力量的惯性存在,势必对女性招来绝对的压制。在这种社会制度、文化生产的环境下,女性是人格残缺的人。在传统社会的性别关系中,母子关系,除了本身的生理亲昵之外,也是异性情感最为正当的表达渠道(熊秉真《建构的情感——明清家庭的母子关系》)...
清廷仅用两招,就解决了明朝宗室难题,但也挖了个埋葬自己的深坑
而取代明朝的清朝在早期为了稳固宗族势力,增加民族向心力,也推出了十分诱人的爵位制度,有功之人的子孙也能够获得不菲的俸禄。按理说以少数民族为核心的清政府,应该更依赖爵位制度增强凝聚力,但清代的宗室却没有成为明朝王爷那般的吸血鬼,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笔者认为造成这一原因的关键在于,明清政府对于宗室的...
赘婿兴家:刘希仲家族群像及明初苏州的粮长制
3.梁方仲:《明代粮长制度》,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4.王国平:《明清以来苏州社会史碑刻集》,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5.明(钱榖)编:《吴都文粹续集》,清钞本李光祚修,顾诒禄等撰:《乾隆长洲县志》6.时鹏飞:《明代碑志文本的形成、流变与传播》,《文献》2024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