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日耳曼尼亚志》为视角,浅析日耳曼人土地制度的变化
也就是说,马尔克公社时期的土地制度是公社全体共同拥有,但土地可以分配给各个家庭使用。每一个马尔克的土地被分为三类:第一种宅基地,是马尔克公社身份的象征。只有拥有宅基地的人才被视为马尔克公社之人,因此宅基地也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受到马尔克的保护;第二种是份地,通过家庭人口等因素,每一个马尔克公民可以分配...
近代国家构建视野下的德意志城乡关系
也就是说,只要它用壕沟和围墙防御起来,村制度也就变成了城市制度。后来的一切城市制度,都是从这种最初的城市马尔克制度中发展起来的。”德国学者彼得·布瑞克阐释了农村和城市公社在制度上的相似性,农民和市民拥有共同的政治文化和历史,创造出了基于代表制、选举制和协商一致...
中古西欧日耳曼人财产观初探|萨利克法典|法兰克_网易订阅
因此,在马尔克公社制度下,单个的土地占有者对土地是没有任何财产权利的。除去家宅和园地或已经分配的村有地外的一切土地,马尔克村民共同所有、共同利用。他们有使用和管理土地的平等权利,并且通过协商的办法共同决定土地的处理。耕地基本按照人数加以分配,同时考虑到每个人的地位和身份。在日耳曼这样辽阔的地方,土地并不缺...
欧洲文明的早期构建
日耳曼人村社制度被称为马尔克(mark),它代表着日耳曼人典型的传统方式,诸如定期召开村民大会、实施敞田制、轮耕制、公共放牧制度,等等。又如中世纪村庄的庄园法庭,每个出席法庭的人都有裁决的权利,后来的法庭陪审团也是由佃户组成,所谓“同侪裁决”即来自日耳曼遗风。马尔克制度对中世纪的欧洲影响极其深刻,乡村公共生活到...
法兰克国家强大、领导英明、经验丰富,为何还要社会过渡200年?
2.法兰克的制度没能让经济发展法兰克王国建立之后,虽然新的社会组织代替了原本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社会组织,建立了基础的村社,在法典中规定相关的土地管理条例。土地不再归为血缘关系维系的大家庭单位,而是村社中的土地和河流等资源成为村社成员的集体所有制,以家庭为单位来划分土地给大家,这种土地制度让家庭没有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