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九江公布一批典型案例!(2024年第二批)
并对进货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进货日期进行了如实记录,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同时为当事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内容的普法教育。
销售的百香果、白芷抽检不合格 海口3商家被立案处罚→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海口秀英王咸基蔬菜摊位、海口龙华张氏副食商行、海口龙华侬家小娟果蔬摊的上述行为,构成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上述三商家分别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500元。
【“不罚、轻罚”典型案例】履行进货查验 追查责任源头——滕州市...
对供货商滕州市某蔬菜商行依法追责,其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另案处理。三、案件解析(一)案情分析当事人经营的涉案农产品货值较少,且完全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并积极进行整改,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限量的食用农产品及未按要求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主要违法事实:销售经检验农药残留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食用农产品,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采购食用农产品未按要求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
牡丹江市场监管局关于食品经营者应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提醒告诫函
2、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3、采购、销售按照有关规定需要检疫、检验的肉类,应当索取并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
一批次菜籽油抽检不合格,湖州市南浔区一超市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被...
浙江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1日发布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其中,湖州实惠发联超市有限公司一批次菜籽油经抽检不合格,商家因未履行进货查验被罚款2万元(www.e993.com)2024年11月29日。有关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1、当事人:严建根;负责人:严建根,系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503MA2F5GC28M;经营场所:浙江省湖州市...
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销售农残超标食品,重庆市大渡口区一超市被罚
2、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综上所述,决定对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合并处罚如下:责令当事人改正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2、对当事人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给予警告;3、没收违法所得79.6元。4、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潇湘晨报综合...
桂北城市监处罚〔2024〕196号 - 辖区局行政处罚信息 - 北海市人民...
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违反本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和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
天津市农业执法总队完成首轮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
本轮监督抽检,以近三年部、市、区三级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督抽查发现问题较多的生产企业、经营门店为监管重点,开展有针对性地排查,针对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原材料采购和使用记录、产品标签或使用说明书和产品质量检验信息、委托及被委托生产等情况;针对农药经营门店,重点检查经营资质、包装标识、购销记录、进货查验制度落实等...
焦作中院:韭菜农药残留超标,究竟是适用《食品安全法》还是适用...
张某现场未能提供前述韭菜的供货方的资质证明文件、购货发票及检验合格证;某区监管局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作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福瑞多超市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决定给予福瑞多超市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