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申报...
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运营。农民合作社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章程》制定了符合实际的章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运行有效,有完善的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等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依法落实一人一票制。(四)...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
第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应当以农民为成员主体,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享有平等地位,实行民主管理,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农民专业合作社从...
黄埔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农民合作社区级示范社评定...
第二条黄埔区农民合作社是指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成立的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民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工作 巩固提升...
《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以下简称“两个制度”)已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国家示范社率先做好两个制度的贯彻实施,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21〕38号)要求,做好会计科目余额转账、未入账事项登记、财务报表编...
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市级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
(一)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1.自主申报。由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向所在镇农业服务中心、三都办事处农业部门自愿申报,填写《儋州市2024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2.镇级、三都办事处初审。由所在乡镇政府农业服务中心、三都办事处对所在区域范围合作社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组织人员对...
关于开展2024年江门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申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
1.发起人签名盖章且内容规范的合作社章程复印件;2.合作社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3.合作社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每年召开成员(代表)大会的会议记录复印件;5.成员账户复印件;6.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复印件;7.2023年资产负债表、盈余及余额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
市供销总社关于印发《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章程》的通知
第十三条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市总社所属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是市总社的成员社或成员单位。凡承认本章程、自愿履行各项义务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经申请并报市总社常务理事会批准,可成为市总社开放办社的成员单位(统称为成员社)。
《山东省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规范指引(试行)》印发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11月29日山东省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规范指引(试行)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是指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村党组织书记或委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理事长,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成员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
3.根据本社实际情况并参照农业农村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章程》,制订本社章程。(二)实行民主管理1.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健全,运转有效。农民合作社成员超过150人的,可依法设立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人数一般为成员总人数的10%,最低人数为51人。
【管理办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
(二)指导拟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内部运行、财务会计和生产经营等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三)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标准化生产和规模经营,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发展循环农业,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控制和追溯制度;(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农业会展、网络销售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