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2006年9月6日 - 河南省人民政府
省政府决定,授予郑州市金水区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等55个集体“全省再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授予毛景福等104人“全省再就业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等50家企业“全省再就业先进企业”称号;授予薛荣等100人“全省再就业优秀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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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决定,授予郑州市金水区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等55个集体“全省再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授予毛景福等104人“全省再就业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等50家企业“全省再就业先进企业”称号;授予薛荣等100人“全省再就业优秀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