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未拴绳被撞死亡是谁的责任?
法院审理鼓楼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秦先生在知悉事发经过后未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警,导致交警部门无法及时查清事故情况并作出责任认定;其诉称尹先生违反交规超速行驶且与宠物狗相撞后逃逸,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明尹先生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存在违章行为并导致发生碰撞事故,无法证实尹先生存在过错,依法不予采信。秦先生...
女孩托管中横穿小区内部道路被撞,肇事者和托管班被判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郭女士在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有分散注意力、妨碍安全驾驶的过错违法行为,毛毛无违法行为,郭女士负全部责任,毛毛无责。郭女士表示,毛毛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自一人在道路上奔跑,其监护人并未对毛毛进行合理监护,未尽监护职责,存在过错。某教育公司代理人表示,负责老师已事前提示了...
行人乱穿马路被撞,责任谁来担?法官是这么办的↘
市民周昇(化名)过马路时违反交通规则,未经斑马线横穿马路,被高凯(化名)驾驶的车辆撞伤。经交警部门认定,高凯负主责,周昇负次责。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故诉至阿城区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耐心细致查阅卷宗,充分了解当事人诉请后,发现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而且高凯为其车辆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保...
宠物犬横穿马路导致交通事故,责任谁担?
宠物犬与人发生交通事故,不能以发生接触或碰撞作为判定事故责任的唯一要件,即使给他人造成惊吓也属危险之一。小明的损害与小辉饲养的宠物犬突然横穿马路存在因果关系,小辉作为宠物犬的饲养人未尽到合理的管理义务,其不能证明被侵权人小明存在故意,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终,经过法庭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小辉当场赔偿小明医疗...
电动车横穿马路与机动车相撞责任怎么划分
当然,如果机动车在穿过人行横道的时候处于推行的状态,那私家车会承担一定的责任。红绿灯路口通常是交通事故的多发点,特别是人行横道的地方,行人和非机动车横穿马路较为频繁。因此,大家开车经过红绿灯路口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观察,注意礼让非机动车和行人。
【普法强基在行动】以案释法??|横穿马路后果有多严重?
“红等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过马路、走斑马线...”这是小朋友都懂的道理,而有些大人抱有侥幸,不遵守交通规定,导致严重后果(www.e993.com)2024年11月10日。李某就因横穿马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她本人被刑事处罚,还需要承担巨额民事赔偿。基本案情2021年9月10日13时47分,李某在景观大道南汀河广场步行,横过机动车道,未走人行...
唐山“老赖”黄淑芬事件:5年钱没还完,当事人儿子挖出新证据
另外,说到事故责任,黄淑芬称要是父亲没有违法横穿马路,就不会发生车祸,这也是在混淆事故事实。第一,事故裁定提到,父亲违反的规定是,非机动车在没有人行横道和行人过街设施的情况下,得在确认安全后推车直行通过。自己的父亲还有施某、王某,他们在事故陈述里都说了,过马路的时候,他们看了南北方向没车才过...
问法热线丨孩子在体育课上受伤,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律师解答来了
前段时间,宋先生在横穿马路时被一辆逆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撞倒受伤,构成十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宋先生在横过道路时未走人行道且未在确认安全后通过,存在过错;同时,电动自行车一方逆向行驶同样存在过错,最终双方同等责任。可是宋先生找到对方承担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时,对方不想承担。宋...
不是“谁弱谁有理”,而是“谁错谁担责”
一直以来,保护弱者、以人为本都是道路交通法规制定和实施的一大原则——相较于行人和非机动车,机动车的危险性较高,其驾驶人负有更重的安全注意义务。立法的本意是通过强化机动车司机的礼让观念,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现实中,除了行人闯红灯、扎堆横穿马路屡禁不止外,电动车超速、逆行、随意变道等行为也时有...
融媒问政现场办公会|身份尴尬的地下通道
而是选择横穿马路近年来,贵阳市深入推进“一圈两场三改”工作,通过打造15分钟生活圈,让市民生活更便捷。但位于数博大道与北京西路交叉口、马王路交叉口的两处地下通道却让市民感受不到这种便捷。两处地下通道从2022年至今身份一直很尴尬,未完工又已经投入使用,签了移交协议却又责任不清,导致设备缺失,没有照明,环境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