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诽谤犯罪行为的司法认定
关于“诽谤信息数量标准”,《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关于“危害后果标准”,《解释》规定,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
网络暴力立案标准是什么?
(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中...
网络社交平台言论侵害名誉权的司法审查要点
第一,言论中是否使用了明显侮辱、诽谤的字眼或者图片,此种情况下即便陈述的事实属实,仍可能构成侵犯名誉权。第二,是否未经基本核查,在言论中使用严重失实信息。第三,评论方与被评方是否有关联,如无关联,可能存在捏造虚构事实、代为评论之嫌;如有关联,评论方是否出于报复、泄愤、妒忌等心理评论,比如公司离职员工、...
强化校园欺凌行为的预防和惩治,学校、家庭、社会应如何合力?
但是根据不同类型的欺凌有不同的认定标准,所以说这个规则如果要进行细化的话,首先还是要制定识别这种欺凌的具体标准。记者查询了2021年教育部颁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发现,《规定》将以下五类行为归入“学生欺凌”。(一)殴打、脚踢、掌掴等侵犯他人身体或者恐吓威胁他人;(二)以辱骂、讥讽、起侮辱性绰号等...
韩旭:刑事诉讼法典化的实现路径 | 法治研究202306
检察机关单方面的解释和认定缺乏权威性。三是具有一定的偏私性。偏私性是相对于中立性而言,检察机关在对抗制诉讼模式中被视为诉讼的一方当事人,由一方当事人为裁判者制定规则,显然不合适。尽管我国检察院不具有当事人地位,与法院“平起平坐”,检察官与法官同质性较强,但是法检两院“一争高下”具有愈演愈烈之势...
两高工作报告解读实录:“如我在诉”“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这个意见的内容很丰富,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有两项(www.e993.com)2024年11月28日。一方面,对于网暴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害人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支持;另一方面,细化网络侮辱、诽谤犯罪“自诉转公诉”的标准,有效激活公诉功能。也就是说,人们遭受网络暴力的时候,不用怕,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帮你找罪魁祸首、给你撑腰。
“奔驰男”能告“网红老太”吗?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这次“加塞锤车”引起巨大舆论,甚至引发“地域黑”,显然超出了该款标准。综合上述分析,笔者认为如果“奔驰男”以“徐老太”为被告提起刑事自诉,事实清楚,...
“四十七问” 详解拒不执行判决罪办理难题
“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是认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一个重要标准。法院强制执行的对象有两大类,分为财产和行为。财产分为不动产和动产,行为分为履行行为和约束行为(禁止行为)。而在判决、裁定的执行过程中,财产执行又可分为特定财物和不特定财物的执行,特定财物执行如房屋、汽车过户、买卖等,不特定财物执行...
王华伟 | 网络暴力治理:平台责任与守门人角色 | 交大法学202403
在落实技术措施的过程中,明确网络暴力的识别标准尤为困难,它也构成采取其他技术措施的基本前提。相对可行的做法是根据网络暴力侵害的法益类别来对行为和内容进行分组,这样可以适当回避目前形成完全统一概念所面临的难题。其一,侵害人格权的网络侮辱、诽谤行为。这类行为属于最为典型的网络暴力类型,结合侮辱罪、诽谤罪的构成...
网络上辱骂他人不构成侵权!名誉权侵权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具体表现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犯法人名誉权的行为。(2)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有特定指向。只有行为人的行为指向特定对象时,才有可能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或虽未指名道姓,但是根据普通公众或一定范围内群体的认知能够明确具体的受害人的,仍可以认为侵害人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