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合约交易所与带单KOL,会构成赌博罪吗?
根据司法解释,所谓聚众赌博必须是: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或者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或者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等等条件,此外,明知他人进行赌博犯罪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支付结算等帮助的,...
开设赌场罪的辩护要点
开设赌场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以营利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开设相关场所或提供相关服务并非为了获取利润,而是出于其他合法或合理的目的,如单纯提供朋友聚会的娱乐场所,未从中抽头渔利,则不构成犯罪。2.客观行为开设赌场在客观上需要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组织性。例如,场所相对固定、有专人负责管理、有明确的赌博规则和流程等。...
以营利为目的与非法占有目的的区别及司法认定
以营利为目的的话,可能会触犯刑法中以虚假陈述构成的欺诈犯罪如虚假广告罪,也可能会因行为本身侵犯市场管理秩序或公私财物等法益,触犯刑法中规定的其他犯罪如非法经营罪,若该行为没有触犯刑法其他犯罪,则可以按民事纠纷处理,不能认定为犯罪。
聚众赌博不盈利也算犯罪
聚众赌博不盈利也算犯罪“行为人虽然提供赌场、赌具,本人未从中渔利的,都不能认定赌博罪”,这是司法界对赌博罪一贯的理解,但是从2月4日起,江苏省内只要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赌博及其相关行为都可能被认定成赌博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监察厅四部门于2月4日联合制定下发了该通告,并由...
黄赌类犯罪庭审辩论攻防要点:赌博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淫乱罪等
2.认定赌博罪需要注意以下要点:(1)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要求具有营利目的。这也是为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9条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
75号咖啡丨斩断赌博犯罪链条 ——赌博犯罪刑法适用中的疑难问题探讨
实践中,判断赌博罪的罪与非罪,主要涉及两个层面,一是聚众赌博型赌博罪与日常娱乐活动如何区分;二是以赌博为业型赌博罪如何认定?李翔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赌博作为国民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习惯性行为,存在三种情形:一是法律不加以管制的,即娱乐性赌博;二是进入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制范围的赌博;三是进入刑法规制...
检言南语 | 网络游戏之银商犯罪问题实证研究——以博弈型、对局型...
游戏玩家显然不能一概认定为盈利为目的的赌博人员,更不能认定游戏玩家构成赌博罪,那么银商服务的游戏玩家中,在平台上进行小金额游戏的人员其资金流水就不能认定为赌博罪资金。按照所有游戏玩家的流水来认定银商作为赌博罪共犯的犯罪金额显然是不妥当的。虽实务中存在这样的判例,以银商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
如何辨别赌博机与游戏机?篡改机器程序或涉犯罪
赌博机认定复杂影响执法谈及赌博行为对于个人及社会的危害,研究法律社会学的江南大学法学院讲师林茂认为,从微观个体发展来看,赌博是个体对自我和社会认识出现偏差的表现。青年人为主的赌博机上瘾者,寄人生希望于虚拟游戏,企图通过虚拟游戏的盈利进而实现人生价值的思想观念严重损害个体心理健康,网络虚拟互动所导致的个体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