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的基本概念是什么?它在金融法律上如何保障个人财产权益?
在法律体系中,物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涵盖了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等多个方面。所有权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权利,包括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用益物权则是对他人所有的物在一定范围内使用、收益的权利,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担保物权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债务人或第三...
智仁原创 | 预告登记权利人的破产保护
预告登记提供担保的权利实质是债权请求权,其可纳入物权范畴的原有,在于该请求权涉及物权变动,具备了物权的性质。当前实务中,对预告登记的权利性质尚无明确的定论,主流观点有以下四种:一为“债权物权化说”,即原则上债权由于相对性不具备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因预告登记这一特殊情况,权利人被赋予了对抗第三人乃至物权人...
...协议的债务人破产情况下,管理人不能解除合同是否不意味着债权...
在管理人公告债权后,董延庚依据管理人提供的特定格式条款填写债权申报表,目的是向管理人陈述缴纳的房款数额,并非放弃房屋取回权。(四)网签虽然不具备物权变动的效力,但系不动产登记中心向社会公示的董延庚具有该不动产的证明,购买行为已经受相应购房规定的限制,网签备案后形成的不动产登记表应视为预登记,具有准物权的...
张保红:物权变动规则是一个解释选择吗?| 法治研究202404
该说不仅强调债权行为效力影响物权行为,还强调物权行为影响债权行为,表现为登记和处分权影响合同效力。《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物权变动规则即是依此法理而制定。《合同法》第132条首先要求出卖人对出卖的标的物拥有处分权,然后根据该法第51条规定,如无处分权将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买卖合同在没有经过权利人追认前...
??尹潇涵|论登记在保理债权取得与清偿中的作用
登记并非保理合同的生效要件,而是宣告保理这一事实的公示方法。而“优先顺位说”或“对抗要件说”认为,此系依登记来确定多重受让人之间的优先顺位。民法典释义亦采此观点,并认为保理债权多重让与在利益衡量上与多个担保物权人的竞争关系相类似,以登记在先确定取得保理债权的优先顺位,有利于便利交易,提高裁判统一性。
王利明 霍帅甫:论债权多重转让中的责任承担——以《合同编通则...
这就是说,“已登记的债权让与”的效力应当优先于“未登记的债权让与”,债务人向最先通知的债务人清偿的,最先登记的受让人可以依据不当得利请求最先通知的受让人返还(www.e993.com)2024年9月10日。持这一观点的解释理由在于,其将《民法典》第768条确立的多重保理的权利顺位规则类推适用于普通债权多重转让,由此确立“登记最优,通知次之...
...之诉的裁判规则构建——以案外人主张享有所有权及物权期待权为例
离婚协议的内容虽包含不动产权属合意,但其性质仍为债权协议,故离婚协议约定的房屋权属不能直接发生变动物权的法律效果,约定权利人仅有权依据离婚协议请求登记权利人履行变更登记的义务。然而,不可否认,离婚协议因涉及身份属性而存在特殊性。审判实践中,对于离婚协议约定的房屋权利人是否有权排除房屋的强制执行,仍有较...
涉查封、扣押、冻结执行裁判案件的审查思路及要点
其中,“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包括怠于行使权利、对执行标的权利负担的忽视和对限购政策的忽视。比如,动迁安置房设有一定的限售期,买受人购买动迁安置房后被人民法院查封致使无法过户的,应当属于自身过错。此外,在以物抵债情形下,无论是新债清偿还是债务更新,本质上仍属于原有金钱债务的它种履行方式,...
最高法释明●让与担保只是一种债权担保方式,不具有法定物权效力
3.申请执行人杨×胜已获得对案涉房产的首封权时,虽然生效判决已确认越秀公司对为尔公司享有债权,但并不能优先于本案申请执行人杨×胜对为尔公司债权的受偿。4.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房屋登记办法》《物权法》等规定,签订买卖合同后网签备案并非物权预告登记。
杨福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应当选择合同解除还是合同无效
本案审理的并不是涉案房产未办理过户登记的问题,而是原告购买的房产被抵押、被拍卖的问题;而关于这个问题,如前所述法律分别有明确的规定。所以,被告当庭陈述所谓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关系的理由,与本案无关,并不适用于本案。被告代理人以此作为答辩理由,显然也有误导法庭的用意。二、原告主张的退还购房本金1283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