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跃宁 | 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管辖衔接研究
内容提要:基于“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监察全覆盖”的目标,与公职有关的犯罪单位、关联案件的非公职人员均应当属于监察管辖对象;公安机关管辖的五个涉及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也应当纳入监察机关管辖的范围;监察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的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行为也应当进行法律规制。在监察管辖与外部刑事管辖的衔接上,重点研究...
公安机关不再管辖此类案件
其中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四类犯罪案件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单独管辖;一是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包括: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二是滥用职权犯罪案件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挪用特定款物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
大咖说 | 陈卫东:刑诉法修改的重点问题
第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本应将不符合管辖规定的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单位,或者退回前一阶段处理,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受制于流水作业式的三机关工作惯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往往照单签收,被动接受管辖错误的既定事实。第三,任意指定管辖可能造成对案件处置不平衡。比如,在大、中城市发生的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行为,被...
大咖说 | 卞建林、张建伟、叶青等十位法学专家对《刑事诉讼法》第...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被广泛采用,主要源于其便利性:一是不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的居所进行人身自由的限制,更便于施加控制以及对场所进行操控;二是不在看守所进行人身自由的控制,摆脱了看守所对提审人员的各种限制;三是对于检察机关没有批准逮捕的案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一个替代羁押的“羁押手段”,可以满足办案机关剥夺...
盘点丨监察委管辖88个罪名立案量刑一览表(最新)
监察管辖88个罪名最新立案量刑一览表注释注1六种情形: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
公安机关42个罪名变更为监察委管辖
《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中规定了国家监委管辖88个罪名,主要由六部分组成:一是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7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
监委管辖101个罪名立案标准最新调整(2023年2月校正版本)
监察管辖101个罪名管辖机关及立案标准一览表(2023年2月校正)(标红系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内容)一、贪污贿赂犯罪(19个罪名)序号罪名立案(定罪量刑)标准管辖1贪污罪(第382条)①3万元以上(六种情形注1:1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浙江兰溪:编印监委管辖88个罪名实用指南
编印《监委管辖88个罪名实用指南》是兰溪市继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在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依法履职能力方面的一次探索创新。该市监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编印《监委管辖88个罪名实用指南》,将88个罪名分为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罪、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案件和其他犯罪案件等四大类,并从概念、犯罪构成、立案标准...
...管辖 有效衔接司法——对话江苏、湖南、天津三省市纪委监委有...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制定《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了监察机关管辖6类88个职务犯罪罪名。2018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明确了监察机关管辖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实施的职务犯罪案件,审判机关管辖自诉案件等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可以管辖...
驻司法部纪检监察组
一是出现了监委与检察机关同时具备管辖权的情况。办理此案时,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尚未被列入《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列明的88个管辖罪名。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广泛收集资料,开展研究,进行了充分的论述与推理。后期,我们亦与检察机关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确定了管辖权的归属。二是出现了调查与审理不在同一机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