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含省厅核发的审批权限下放...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即日起可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
住建厅:审批权限下放资质申报情况公示
一、审批权限下放:背景与意义近年来,建筑业发展迅猛,但审批流程繁琐、时间长成为制约业界发展的瓶颈。为解决这一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下放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试图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这项试点政策的出台背后,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二、公示机制:实现透明监督公示...
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十一)自2024年7月1日起,申请省级、市级权限审批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其企业业绩或个人业绩应当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项目所在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且工程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合同登记信息和竣工验收信息等内容完整,项目数据等级满足C级及以上。(十二)企业业绩或个人业...
安徽下发通知:停止县级主管部门审批建筑业企业资质
大皖新闻讯11月8日,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统一委托审批权限,决定停止委托部分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即日起,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省级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委托部分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2〕22...
江苏省住建领域(省级)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常见问题解答(通用问题)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15日期间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试点下放审批权限许可和管理的企业资质:简单变更、注销、因重组合并取得1年有效期资质证书申请换发5年有效期证书的事项;对企业依法处以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或撤销资质证书的事项。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
企业应在3个月内完成注册人员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申请换发有效期5年的资质证书,逾期未完成或未提出换证申请的,其资质证书到期失效(www.e993.com)2024年10月25日。(四)企业因重组分立、合并、国企改制或工商注册地变更,跨省内地区申请资质重新核定的,由省厅和具有省级审批权限的相应主管部门分别函告核查结果和办理意见。资质由省外转入我省的,省...
住建部:进一步放宽建筑市场准入限制
试点地方要明确专门机构、专业人员负责企业资质审批工作,并制定企业资质审批相关管理规定,确保资质审批权下放后地方能够接得住、管得好。企业资质全国通用,严禁各行业、各地区设置限制性措施,严厉查处变相设置市场准入壁垒,违规限制企业跨地区、跨行业承揽业务等行为,维护统一规范的建筑市场。
住建厅:企业可直接换领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质证书!
1、住建厅及各审批部门核发的省级权限审批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企业可向具有资质延续审批权限的部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2、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月1日后届满的,企业应按照资质管理规定要求向具有资质延续审批权限的部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3、我厅核发的部下放...
又一省住建厅:资质有效期自动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我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不含审批权限下放试点核发的资质)和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资质有效期将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自动延期,企业无需申请,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自行下载延期后的电子证书。
重要通知 | 十大省市持续跟进资质延续新政,明确核查要求!
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含权限下放我省试点期间,我厅核发的证书,以下简称试点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即日起可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资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