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体验”还是“广告”?短视频营销广告“躲猫猫”
根据《指南》,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原则上并非广告发布者。当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发布互联网广告,或者利用人工、算法等方式干预自然排序、影响展示效果、附加购物链接并构成广告的,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应当认定为广告发布者。“如果平台分发广告,明知其为广告,却不加以标注,就是在放任这种行为。如果这种行为对消费者造成了损害,...
央广网再评“三只羊”:该说清的不只是月饼,广告发布者不是挡箭牌
换句话说,即使此次“三只羊”既非生产方也非销售方,仅以“广告发布者”身份,暗指月饼与香港有关联、“全国销量第一”等表述,违反了“不得夸张宣传误导消费者,通过虚假承诺诱骗消费者,使用绝对化用语”等法条,既无法洗脱“误导消费者”的嫌疑,也不能再拿“广告发布者”作为逃避责任的挡箭牌。直播间带货的核心逻...
自媒体广告不应穿着隐形外衣
今年8月23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执法指南》,重申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不使消费者产生误解。《指南》落地将近两个月,记者发现,仍有部分博主存在违规行为。现状仍有博主未依规标“广告”记者查看各大社交平台发现,一些网红、达人推荐商品时带有购物车链接,却未标注是广告。例如,一位...
百度竞价排名模式:涉黄广告充斥贴吧 屏蔽需花钱
今年9月1日,《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要求,互联网广告应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互联网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应当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互联网企业亟待切实遵守法律,加强监管,维护消费者权益。
广告法在合肥失效了?三只羊给行业带了个坏头
我理解市监局的意思是小杨哥直播带货并没有收钱,钱都是这家小橙优选收的。因为没有收钱,所以可以不用承担责任。三只羊自己都承认自己是推广销售的角色了,可市监局却说他不是销售,是广告发布者!合肥市监局的这份通告一经发出,非但没有平息舆论,反而起到了反效果,让网友们的情绪更加沸腾了。
被定义为广告商的小杨哥,就不用担责了?你猜他要补多少税?
是否会进行赔付时,三只羊合伙人之一卢文庆表示,之所以未向用户赔偿,是因为从没收到过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通知与处罚,也正是在此期间,合肥市场监督局对外表示小杨哥只是“广告发布者”,并不是收款方,所以不再处罚范围(www.e993.com)2024年11月5日。看到这个解释后,不少网友认为合肥市场监督局在“庇护”小杨哥,通过偷换概念来免除对其的处罚...
马上评丨广告还是售假?“小杨哥”再涉假货该有说法了
很多网民认为,“三只羊”作为头部带货公司,销售额动辄上千万、破亿,在面临售假的严重指控时,却以“广告发布者”的身份全身而退,显然有失公允。带货的时候,就是小杨哥“卖”出了几个亿;涉嫌假货的时候,就说自己是“广告发布者”,不是卖家,从而规避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明确的责任,这真是收放自如、左右...
达人探店广告须标注!检察建议促监管
近日,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短视频平台上达人探店等消费探店视频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督促监管部门强化对互联网广告发布的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承办检察官介绍,该院对辖区内注册短视频账号人气较高、流量较大的探店达人和带货主播发布的50余条探店视频进行抽查,...
市场监管总局:互联网广告不具有可识别性的,广告发布者应当依法...
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规范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相关监管执法工作,帮助消费者辨明互联网广告与非广告信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并发布了《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执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
天,三只羊这背后,真是有点东西呀
我们来说说,广告的发布者,不承担责任,合不合理?第一,他们不是单纯的广告代言人,因为他们用自己的橱窗、直播间、自己的声誉和影响力在卖货,虽然收款方不是他们,但是他们从收款方处拿到了该商品的佣金,这是存在利益关系的。第二,哪怕是明星代言也要对广告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