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印发《江西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的通知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根据分期开发的物业面积和进度等因素,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增补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办法。第九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或者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核实是否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情形。符合的,应当在收到...
房屋养老金被误读背后:住建部三日内辟谣“六连发”,城镇化融资...
????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成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侵占应当存入专项维修资金帐户的经营服务收益或者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或者区、县房屋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通告全体业主;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物业服务企业的过错致使专项维修资金被挪用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承...
广西出新规!小区组建物管会有了“实操手册”
《办法》中规定了三种方式:一是物管会中的社区(村)“两委”成员、社区工作者,由社区(村)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负责推荐;二是业主代表由居(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小区10名以上业主联名推荐或业主自荐,并经被推荐人选本人签字同意;三是房屋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物业管理区域,居(村)民委员会可划分若干区域...
这些行为禁止!《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公布
第十四条确需调整物业管理区域的,经业主委员会或者人数占比百分之十以上的业主书面申请,由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会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居(村)民委员会,按照本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定调整方案,经各相关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分别共同决定后进行调整;尚未设立业主大会的物业管理区域,由全体业主依法共同...
用法治的力量,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来关注这些案例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刚刚!突发物业新政!事关江都所有小区……
5、文件明确了物业退出小区时的移交规范《条例》草案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约定期限,没有约定期限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退出物业管理区域(www.e993.com)2024年11月18日。在街道办事处的监督下,向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者其指定的人履行下列交接义务:...
记者帮问丨增补业主委员会成员事宜为何一拖再拖?
园小区2019年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之后因成员减少导致业主委员会不能正常工作,后递交了增补成员材料,可是过去很长时间了,增补成员的事情一直不能顺利进行,不知道是哪里出问题了,导致增补成员如此之难。望相关部门予以解决为盼。”7月24日,网友在“石榴云12345问政”留言板留言,希望帮助他们推进小区业主委员会增补成员一...
小区业委会成立流程以及成员工作自律制度!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通过业主联名推荐(20人以上)或业主自荐等方式产生。符合资格的被推荐人超过规定候选人人数的,由筹备组组织被推荐人进行投票确定人选。筹备组中的业主成员被提名为候选人的,其在筹备组中的工作自行终止;由此造成筹备组工作人员缺额需要补充的,由筹备组从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首次业主大会设立程序流程怎么走?指南来了
3.确认业主身份、人数和业主专有部分面积;4.拟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5.审核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6.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7.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筹备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职责开展工作。其中第1至6项的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在物业服务区...
四川物业管理新规5月1日起施行,物业拒不依法移交退出将被惩戒!
对此,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举例说,比如,《条例》针对建设单位与物业企业不依法开展承接查验或者弄虚作假问题,新增了对建设单位与物业企业处罚规定;对业主委员会成员违法违规行为,处以警告和罚款;对物业企业拒不依法移交退出的,处以罚款且二年内不得承接新的物业项目等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