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被侵占却难维权,只因“大业主”投票反对成立业委会
“接下来物管会将会继续让各方之间好好沟通协调,积极推进第三次业主大会投票。”
全国法院:关于业主权益保护纠纷的32则裁判要旨
业主委员会符合“其他组织”条件,是业主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对外代表业主进行民事活动,对于业主共有事项和物业共同管理事项,可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业主委员会诉讼请求涉及的配套设施未建设及退还前期物业费等问题,属于业主共有事项和物业共同管理事项,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业主委员会诉讼请求涉及的开发商履...
整治公共收益 维护业主利益 提升物业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
“把公共收益管理好、运作好,除了‘明算账’,还要办好事、办实事。”林岚说,小区物业比较注重业主声音,在日常服务过程中,积极收集业主诉求,鼓励业主积极参与小区公共事务管理,更大程度发挥公共收益使用效能,更好满足小区更新改造、业主生活品质提高等需求。华景城小区业主蔡青: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最好的防...
聚焦中心城区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管理问题(上)(第二十五期)
现场观众我理解的是为我们业主,维护我们业主的利益,为我们当家做主,我经常看他们群里说,这个电梯维修又要花几千,这咋弄,这又没钱,他们就在想办法,代表我们业主跟物业公司沟通,争取维护好我们业主利益,我们业主也经常向他们,有些诉求啊,就算有个通道,有业主(委员)会向物业公司来传递我们的心声。主持人...
业主委员会可以擅自决定聘用其他工作人员吗?
具体地说,业主委员会研究决定聘用工作人员,并支付工资,必然要从业主的共同收益中进行支付,损害了业主的合法利益,况且聘用社会人员也超出了其工作权限范围。《物业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乐山一物业与业主委员会矛盾激化,背后原因引人深思
对于长期欠费的业主,阳光物业还表示:正是他们的行为导致物业服务活动无法正常进行,并最终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损害包括他们自身在内的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www.e993.com)2024年6月29日。这一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有人认为阳光物业作为管理小区的“管家”,应该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而有人则认为业主委员会的不作为和欠费行为是导致矛盾...
业主舆论监督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司法审查要点
四、业主发布的言论是否超过必要的容忍限度从法律设定业主监督权的目的来看,业主监督权的对象,尤其是业主委员会成员或物业公司,对于业主的言论应当具有一定的容忍义务。判断业主的言论是否超过必要的容忍限度,应当结合言论的内容、被评论人的身份、言论措辞的激烈程度等因素进行认定。言论涉及的内容不同,被评论人的容忍限...
小区维修道路续筹专项维修资金,业主拒缴,法院支持吗?
法院认为,业主委员会筹集资金维修主干道,是为了优化小区的居住环境,为小区业主提供更便利的通行条件,与“业主委员会应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相符。少数或个别业主拒绝缴款的行为,对其他已缴款的业主而言,显然不公平,也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
腐败变质无孔不入,警惕“业委会”变成“业伪会”
长期以来,由于在物业管理实务中物业管理公司都处于强势地位,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常常发生损害业主合法利益的情况,随着广大业主权益意识的不断增强,代表广大业主利益的业主委员会应运而生,让广大业主有了和物业管理公司抗争的平台和窗口。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需要经过组建筹备组、制定规则、产生候选人、到选举业委会等...
为什么物业行业内的矛盾无法彻底消除?
业主与业委会之间的矛盾多体现在上述的第三种情况,因为业委会人员为谋求自身利益而损害业主们的权益的现象比比皆是,业主们很容易对业委会产生怀疑。当业主认为业委会的作为不能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则会坚决抵制业委会的工作,并谋划成立下一届业委会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