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未届出资期限股权的股东能否“金蝉脱壳”?
需要注意的是,未实缴的股权转让无论发生在新《公司法》实施前或实施后,也不论转让人主观上为善意或恶意,都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而且,转让人的补充责任不能约定免除,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内部约定仅能作为事后追偿的依据,但不能对抗公司债权人等第三人。因此,在新《公司法》缩短认缴出资期限的背景下,股东应及时...
首例!未实缴出资,刨根问底,历次转让的股东均应对债权人承担补充...
法院在充分理解并落实新公司法立法目的的基础上,兼顾减少当事人诉累,一揽子解决纠纷的溯源治理原则作出以上判决,明晰了在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数次转让的情形下,股权转让人依次承担补充责任的条件,明确了通过一起诉讼合并解决维护债权人可另行通过诸多诉讼方能得以实现的债权权益的路径。也即在股权最终受让人修改公司章程将...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中能建工(广东)能源技术有限...
1、甲方1同意将认缴出资额2,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转让给乙方,转让金额为人民币36.5万元(大写:叁拾陆万伍仟元整);甲方2同意将认缴出资额2,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转让给乙方,转让金额为人民币36.5万元(大写:叁拾陆万伍仟元整)。2、因本次股权转让产生各自的税费及有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如何操作?追加股东或未出资股东为被执行人!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原股东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追加规定》第十九条。四、追加一人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作为...
“一朝认缴,终生负责”,出资期限未到转让股权,仍被法院追加
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因此,公司股东是维持公司资本充足的第一责任人,股东有义务按期、足额缴纳其认缴的出资。
入库案例:“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股权转让后继受股东追偿...
即使“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瑕疵股权经多次转让,公司或债权人有权要求知道或应当知道股权存在瑕疵的全部继受股东承担资本填补的连带责任(www.e993.com)2024年10月19日。根据连带责任内部求偿原理,已承担责任的继受股东有权追偿。继受股东追偿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行使要件:一是继受瑕疵股权的股东履行了资本填补连带义务导致共同免责,二是继受股...
北京公司新公司法下:注册资本如何实缴?老公司注册资本太高如何处理
2、股权变更转让如果已经确认到期不能缴纳注册资本金、有其他公司收购的话,可以考虑转让,做股权变更转让。注意:公司股权转让涉及个人所得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法人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可能还涉及增值税。3、注销公司如果公司没有实际业务经营,可以考虑做公司注销。
减资是否属于股权转让行为?关于减资涉税的几个问答
答: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6、公司全部注册资本都实缴到位,且留存收益为正,股东部分减资时约定先收回投资本金,后收回投资收效,此时个人所得税如何处理?答:税务机关会根据股东会减资决议确定减资收入和原始投资额(按减资比例),从而确定是否缴个人所得税。
员工离职后,在股权激励平台持有的合伙份额,如何处理?
《合伙协议》中对出资、窗口期、股权流转指导价、退伙等事项进行约定。刘某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36万元,出资比例5.29%,之后实缴出资29万元。在持有财产份额期间,经过两次增持后,刘某共计认缴份额18万股、未实缴6万股。2023年3月21日,刘某从某集团公司辞职。
公司实缴资本开始了!国家刚刚宣布!7月1日起正式实施!
1、公司选择减资或股权转让的,税务方面应该如何处理?2、投资者未按期足额缴纳注册资本时,其所对应的企业对外借款利息支出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明确,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