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支招:微信记录如何成为有效证据?
微信证据的属性:微信证据主要是指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转账支付凭证等,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规定》,微信证据属于“电子数据”的范畴。微信证据的表现形式:根据微信记录形成的方式,微信证据分为文字微信记录、图片微信记录、语音微信记录、视频微信记录、网络连接和转账支付信息。诉讼中如何提交、保存...
“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21个法律要点(附删除后恢复办法)
图片微信记录。包括在与微信好友聊天、发布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时转载、制作、拍摄的图片以及使用的各类表情。03语音微信记录。包括与微信好友聊天、发布的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文章中以语音形式存在的信息。04视频微信记录。包括与微信好友聊天过程中、发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时,转载、制作、拍摄的视频。
注意!微信红包与转账性质不同!这些与借钱有关的事你要知道→
微信红包设置的金额上限为200元,且名为“红包”,根据我国的民间习俗,给付“红包”在通常情况下,意味着自愿赠与,无需返还。微信转账与红包不同,不具备“赠与”之义,其仅是微信软件设置的付款功能,是社会主体之间常用的付款方式之一。法官表示本案中,原告以微信转账主张成立民间借贷关系,被告如主张款项性质为赠与,...
请注意!这些微信转账可要求返还
“通过法院实务来看,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般红包属于赠与,转账则属于借款。”河南怀律律师事务所赵一婕律师告诉记者,应从微信软件的不同功能及属性上对两种付款性质加以区分认定。微信红包为微信软件社交功能的典型体现。微信红包设置的金额上限为200元,且名为“红包”,根据我国的民间习俗,“红包”在通常情况下,...
微信红包算赠与,转账都算借款吗?律师这样说
微信红包带有社交属性,且金额通常较低,一般上限为200元,特殊日子可能会有520等额度。微信本身没有明确规定,哪些算借款,哪些算赠与。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接受采访时称,通过微信进行转账,多数情况下不具有社交属性,一般容易被认定为借贷性质。“但是,结合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明微信转账属于赠与性质,比如转账...
微信转账和微信红包性质不同 法官提醒:其中一个不用还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法官孔晨:结合本案中我们就注意到,双方的大部分款项往来,在微信转账过程中没有备注转账的性质,也没有相应的微信聊天记录,或者双方之间其他的沟通记录证明款项(性质)(www.e993.com)2024年11月16日。法院一审判决王先生向陈小姐偿还微信转账部分借款本金3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另向陈小姐支付信用卡使用金额部分共计760...
微信转账or红包?速看,不懂吃大亏
微信红包和转账截图。“但是,结合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明微信转账属于赠与性质,比如转账金额不是特别高,转账的数字带有特定含义,甚至聊天记录中能体现是节日祝福、随份子等,这种情况下微信转账也属于赠与性质。”赵占领称。520、1314等转账怎么算?此前,多家媒体报道,法院对一些不当得利纠纷案作出的判决显示,其中以特殊...
【以案普法】如何利用微信固定证据?
从贾刚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可以看到,双方通过微信核对账目,贾刚根据每笔业务货款金额,加上往期业务的欠款数额,再减去收到的款项,计算得到总欠款额,制作欠款单。每个欠款单贾刚进行拍照后,通过微信与对方进行核对,并得到对方确定回复。因双方业务一直持续,欠款数额随之发生变化。之前的欠款还未还清,又有了新的欠款。
发红包还是转账,你得多思量
法官庭后提示,微信红包设置的金额上限为200元,且名为“红包”,根据我国的民间习俗,给付“红包”在通常情况下,意味着自愿赠与,无需返还。微信转账与红包不同,不具备“赠与”之义,其仅是微信软件设置的付款功能,是社会主体之间常用的付款方式之一。为此,记者还采访了安徽皖航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克楠。她提醒,微信红包...
??法治课丨仅有转账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可认定为借款
只有转账记录的和微信聊天记录的,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是可以认定为借款成立的,除非对方拿出证据证明这笔转账是有其他用途(比如归还之前的借款或者货款等等),另外,如果借款人已经死亡了,那么他的继承人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替其还钱哦,大家来看看具体案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