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建伟律师|网红约架如何定性:聚众斗殴犯罪认定的重点与难点
三人成众,刑法当中对“众”的理解一般为3人及以上。那么,是否因为斗殴通常发生于双方之间,就要求必须双方都有3个及以上的人员参与斗殴才能定性为聚众斗殴犯罪呢?答案是否定的。在理论上,我国刑法对犯罪的评价是以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作为对象的,在分析“聚众”行为时应当聚焦聚众斗殴双方中的一方,即单方存在聚众...
《人民司法》:因民间纠纷多人殴打多人的行为定性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之规定,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实施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通常为一定数量的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团伙,具有群体性;而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自然人主体,既涵盖了上述群体,也包含一些普通的个体,更为广泛。认定聚众斗殴犯罪时应注意将其与群众中因民事纠纷、邻里纠纷引...
寻找辩护策略的九个思路|犯罪|主犯|诈骗罪|辩护律师|武术教练|...
谢某并非犯罪组织的领导者,对本案行贿犯罪不负组织领导责任,故起诉书指控谢某犯行贿罪的依据不足,不予确认;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谢某有参与聚众斗殴,另外,谢某并非犯罪组织的领导者,对本宗聚众斗殴罪不负组织领导责任,故起诉书指控谢某对本宗聚众斗殴罪承担刑事责任的依据不足,不予确认。在该案中,罪责辩护的重点...
聚众斗殴中未持械者的行为如何定性
持械聚众斗殴,既包括事先有预谋的持械聚众斗殴犯罪,也包括事先没有预谋但在斗殴时临时起意的持械聚众斗殴犯罪。在事前无通谋的持械聚众斗殴犯罪中,如果未持械人与持械人在刚着手或实行犯罪的过程中形成了共同犯罪故意,且继续积极实行斗殴行为,则均应以持械聚众斗殴认定;如果未形成共同犯罪故意,且与持械人没有共同实行...
我办理的一起聚众斗殴案获改变定性并不起诉
其次,鉴于聚众斗殴的特殊性,根据责任主义原则,只应对首要分子和直接造成重伤、死亡的斗殴者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对其他参与者不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在不能查明重伤、死亡原因的情况下,也不能将所有的斗殴者均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只能对首要分子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论处。如果不...
24人持刀上门闹事被击退 反击者因聚众斗殴获刑
对于检察院提到的“积极迎战”的说法,周泽律师也不认同(www.e993.com)2024年11月9日。何强等人所做的准备是一种防卫准备行为,而不是聚众斗殴性质的迎战行为。“如果对方不来侵害的话,他不可能侵害对方,如果知道对方要来,而到路上伏击,这属于迎战。”而且,曾某等人应该被追究责任,“定性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没有问题的。”...
聚众斗殴致人死亡 对非行为人应认定何罪
具体到聚众斗殴犯罪中,如果首要分子明确反对其他参与人造成对方人员重伤、死亡结果的,对直接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实施者按照聚众斗殴罪的转化犯处理,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对首要分子按照聚众斗殴罪定罪处罚;如果要分子在组织犯罪过程中重伤、杀人的故意不明显,其他积极参加者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对直接致...
法院详释“砍刀队菜刀队案”为何定性为聚众斗殴
当日,常熟市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详释“砍刀队案”、“菜刀队案”为何定性为聚众斗殴,对涉案人员量刑亦作出说明。案情本身并不复杂:为向徐建忠讨要一笔赌债,苏州本地人曾勇的手下与徐建忠手下湖南人何强等人进行谈判,未达成协议。后何强与曾勇本人及手下通话过程中相互挑衅、言语刺激后,何强即纠集多人,准备刀具,...
从一场聚众斗殴中挖出一个涉黑团伙
(致死)罪的意见,检察机关指出,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罪,理由有三:一是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主观上对犯罪结果都有概括的故意,应对全案后果负责;二是聚众斗殴罪不能涵盖致人死亡的结果;三是虽然无法确定直接致害人,但参与斗殴一方人数确定,斗殴事实清楚,首要分子和其他参加者应以其概括的故意,全部转化为(间接)...
校园欺凌引发未成年人聚众斗殴 检察机关不认定为犯罪集团
2018年,我市芜湖县境内发生了一起因校园欺凌而引发的十余名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的案件,芜湖县检察院经审查后认定该案“不能认定为犯罪集团”,受到了省督导组的肯定。该案发生在芜湖县境内的一所九年制义务学校(简称T学校)附近,因该校两名初中生的校园欺凌而引发了有高中生和未成年社会人员共计十余人参与的聚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