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医疗机构第二批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31日,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联系电话:0994-2288865定点医疗机构第二批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评分表.xlsx
市医保局完成2023年集采药品结余留用资金支付工作 全力支持医疗...
市医保局结合本市医疗机构落实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使用和结余留用情况,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统筹规划,周密部署,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持续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明确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工作的实施范围、测算方法、结余留用比例,确保结余留用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二、部门联动,精准测算。组织各相关部门密切联动,根据医药集中采购...
自贡沿滩区医疗保障局有序开展国家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
为严格落实国家集采药品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政策,准确计算第五批国家集采药品医保基金结余留用金额,近日,自贡市沿滩区医疗保障局成立考核小组,对辖区15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国家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测算工作。据悉,本次考核主要围绕医疗机构执行药品集采规定、合理控制药品费用、落实集采、价格等改革政策等几方面进行考...
市医保局推进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落地见效
集采结余留用资金的拨付,有效激发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集采的积极性,有力推动集采政策落实,助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聚焦及时性,精准测算。为确保国家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在我市落地见效,市医保局利用信息化手段赋能,开发建设了药品结余留用信息系统,通过数据填报管理和建模计算功能,实现了测算数据全流程追溯,...
国家医保局解读DRG/DIP付费2.0版
针对医疗机构可能遇到的资金压力,《通知》还提出,各地医保部门可根据基金结余情况,商同级财政部门合理确定预付金的基础规模,向定点医疗机构预付1个月左右的预付金。定点医疗机构自愿向统筹地区申请预付金。另外,各统筹地区要定期向定点医药机构等“亮家底”,提高工作透明度。
未来三年,耗材国采“结余留用”
4月18日,湖南医保局发布《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的实施意见》(完整附文末),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www.e993.com)2024年9月21日。《意见》包括3个关键指标,分别为医保资金预算、结余测算基数、结余留用金额,并相应制定了计算公式和数据采集依据。
关于博州第三、四、五批国采药品结余留用考核结果的公示
各公立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工作实施方案》(新医保发〔2023〕52号)文件精神,博州医疗保障局组织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分别对辖区内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国采第三、四、五批第一周期中选药品结余留用资金情况进行考核,第三批29家、
紧密型医共体模式下县域医疗卫生体系重塑系列谈之十三:医保基金按...
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加强医疗费用增长率、医保报销比例、基层就诊率、县域内基金支出比例、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占比等方面的考核,完善结余留用机制,结余资金作为县域医共体业务收入,健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由此可见,实施医保基金打包给医共体牵头医院是建设县域紧密型医共体的关键。
国家医保局:加强监督考核 确保医保基金在医共体规范使用
医共体的总额付费有两个层面的结余留用,一个是按病组(DRG)或按病种分值(DIP)等具体付费时,病种支付标准和实际发生的成本之间的差值;第二个层面是年底清算时,医共体总额预算指标与实际发生的医保费用之间的差值。对于符合医保规定的结余留用资金,年度清算后可以留给医共体内部统一调配使用。
国家医保局:进一步支持医保基金向县域医疗机构倾斜
对于符合医保规定的结余留用资金,年度清算后可以留给医共体内部统一调剂使用。第四,明确合理超支分担的界限,保障医疗机构的合理诊疗。由于医疗服务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或者不可预测性,医保部门在制定总额预算指标时,配套制定了相应的合理超支分担的管理机制。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基础上,对于定点医疗机构因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