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中适租义务的规范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担保不能有第三人限制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使用和收益,即为合同之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出租人需保证租赁房屋有着合同所要求之相关效用、品质、价值等,即为合同之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在本案中,因对相邻区域进行出租后未能充分保障承租场地处于适租状态,属于物之瑕疵还是权利之瑕疵,争议较大。有观...
案说合同法|出租违法建筑物的出租合同,无效
2011年11月1日,城建公司将南昌市XX路与XX路路交界处的房屋(系某农民公寓还建房裙楼部分物业,建筑面积为2203.7m2)租赁给投资公司,用途为商业及办公场地使用,租赁期限为十年;将场地擅自转租给其他人,视为投资公司违约,城建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不退还押金,城建公司同意除外。合同签订当日,投资公司...
【以案释法】租赁合同关系是否因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
租赁期满后,双方因租金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未续签《房屋租赁合同》,但期间王某一直占用场地,未再缴纳租金。直至2023年2月22日,张某向王某发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关系通知书,限十五日内补齐2022年8月15日至王某实际搬离商铺之日的租金,并交还房屋,验收合格后退还租赁押金。但王某并未按张某要求搬离和补交租金。而后,张...
...公司就北京金源新燕莎Mall经营场地续租事项签署了《租赁合同...
金融界6月10日消息,王府井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北京新燕莎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世纪金源购物中心管理有限公司就北京金源新燕莎Mall经营场地续租事项签署了《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北京金源新燕莎Mall经营场地租赁期限将由原2024年9月30日延续至2025年3月31日。此外,续租期间租金...
以案释法 | 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可以返还剩余租赁费吗?
近日,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法院对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依法判决予以解除,从而将合同双方从“困局”中抽离,有效促进交易流转、资源利用。原告张某租用被告李某的院落从事废品收购活动,双方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2022年10月到2025年10月,共计三年,合同签订时张某向李某预付了三年租金共30000元。合同补充约定,若一方...
“零容忍”!最高法:将耕地作非农用途的租赁合同无效
审理法院认为,因徐某某与邬某某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约定租给徐某某用于堆放工程设备的土地中包含部分耕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农用地保护的相关规定,双方订立的《场地租赁合同》无效(www.e993.com)2024年10月18日。在综合考量双方过错程度的基础上,法院判令邬某某退还徐某某剩余租期租金,赔偿徐某某相应搬迁损失。该案审理...
海口秀英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
近日,备受关注的原告海口假日海滩开发管理有限公司诉海南中辉欢乐海滩休闲运动服务有限公司等13名被告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开庭。2014年,海南中辉欢乐海滩休闲运动服务有限公司与海口假日海滩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着手打造西秀海滩俱乐部休闲广场。2022年11月30日,海口假日海滩开发...
槐法案例丨租赁期限届满后继续占有使用,合同何时解除、如何计算...
2019年12月23日,双方就上述场地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一年,租金8000元/年,之后张某继续占用场地,未再缴纳租金。现甲公司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双方租赁关系于2021年1月31日解除,张某腾退场地、支付自2021年8月1日起至实际腾房之日的房屋租金和占有使用费。
【普法】租赁合同中适租义务的规范
1.因未能充分保障承租场地处于适租状态,是属于物之瑕疵还是权利之瑕疵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担保不能有第三人限制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使用和收益,即为合同之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出租人需保证租赁房屋有着合同所要求之相关效用、品质、价值等,即为合同之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如何规避租房风险?北京东城法院以案为例发布维权贴士
“二房东”欠缴房租致合同无法履行,法院:次承租人可向“二房东”主张赔偿原告小夏向被告某餐饮公司租赁场地经营餐饮项目,租期三年。小夏向该餐饮公司缴纳了房租28万元及履约保证金,并对场地进行装修,购置制作餐饮设备。三个月后,涉案场地房东突然通知小夏,因为该餐饮公司拖欠房租,要求小夏马上搬离,导致小夏被迫关门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