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调整!安徽省直住房公积金政策重要变化
2.推进租房提取按月划转。缴存职工在与省直分中心签约的住房租赁机构租房后,可申请按实际已支付房租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二、进一步优化贷款政策提高缴存保底余额、缴存时间倍数计算标准。计算贷款可贷额度时账户缴存余额由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提高至不足3万元的按3万元计算。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内(含1年)...
【文字解读】《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_合肥市...
计算贷款可贷额度时账户缴存余额由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提高至不足3万元的按3万元计算。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内(含1年)、超过1年且在2年以内(含2年)的,缴存时间倍数分别由原来的10倍、15倍统一为15倍;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超过2年,缴存时间倍数为20倍。2.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具体是什么?借款...
合肥公积金新政:个体工商户等可缴存,购房户父母子女可提取
安徽合肥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放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条件1.取消以个人名义在本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的条件限制。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2.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标准。取消月缴存基数参照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调整为...
安徽池州:提高公积金租房支持力度,多子女家庭提取上限2.7万元/年
文件提出,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支持力度。缴存职工家庭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年提取金额上限由14400元/年调整为18000元/年,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金额上限上调至27000元/年。其中,新市民、青年人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每户家庭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池州市还将优化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的通告
自2021年10月18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将进行调整,为引导好新旧政策衔接过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已向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但尚未还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缴存人,请尽快还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并于2021年10月15日前办结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手续。二、已向...
安徽省直公积金最新消息!阶段性扩大购房提取范围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2024年10月23日政策解读一、提取政策解答1.优化的提取政策有哪些?一是阶段性扩大购房提取范围(www.e993.com)2024年10月26日。2026年12月31日(含)前在合肥市(含四县一市)购买自住住房(仅限新建商品房、二手存量房),政策调整前只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双方父母、子女需有产权才可提取,调整后,双方父...
最新通知!住房公积金重大调整!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2024年10月23日一、提取政策解答1.优化的提取政策有哪些?一是阶段性扩大购房提取范围。2026年12月31日(含)前在合肥市(含四县一市)购买自住住房(仅限新建商品房、二手存量房),政策调整前只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双方父母、子女需有产权才可提取,调整后,双方父母、子女...
《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调整的背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的合理住房需求,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的通知》。
年内超50地出公积金新政,多地推互认互贷、异地提取
8月20日,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住建部门共同签署了《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三省一市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将率先从9个方面开展合作,包括长三角跨地区购房信息协查、长三角地区异地贷款证明信息互认、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试点统一购房提取业务政策等。
合肥: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等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在合肥缴存公积金
金十数据10月23日讯,10月23日,安徽省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涉及公积金提取、贷款等。合肥市公积金中心解释称,新政策取消了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的限制。新政出台后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的大学生、个体工商户、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等灵活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