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建设用地什么意思
城镇建设用地是指在城市和城镇规划区域内,用于建设住宅、商业、工业、公共设施等各类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的土地。这类土地的使用和管理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严格规范,以确保城市发展的有序性和可持续性。城镇建设用地的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城镇建设用地的管理涉及土地的规划、出让、使用和监管等多个环节。首先,土地规划...
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规划城镇居住用地
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规划建设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不得规划城镇居住用地,具体建设项目应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通知》要求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台账管理机制,确保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城镇开发边界外用地...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建设用地政策指引(2024年版...
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规划建设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不得规划城镇居住用地。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前提下,结合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化发展和旅游开发、边境地区建设等合理需要,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可规划布局有特定选址要求的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并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按照“三区...
海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不得用于建设市场化商品住房
一是根据本轮试点“入市土地不能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要求,《试点办法》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按照规划入市用于符合国家、海南省产业政策以及城镇开发边界内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包括工业、仓储、商业服务业、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及养老、教育、科研、医疗卫生、文化体育、采矿等,但不得用于建...
张北县首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联营供地完成,矿业项目用地打开新局面
项目初期,实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解决开发边界外项目用地的主要途径,但相对于矿业项目用地而言,绝大部分是城镇开发边界之外的集体农用地,均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后方可使用,因受“农用地转为新增建设用地不能入市”的政策限制,部分矿业项目用地仍然无法解决供地问题,考虑到矿业用地的特殊性,以联营方式办理集体...
问:城市用地、建制镇用地、村庄用地是如何调查认定的?
答:“三调”中城市用地、建制镇用地、村庄用地是一个集中连片的区域范围,均归类为建设用地(www.e993.com)2024年12月19日。其中:城市用地指城市居民点,指市区政府、县级市政府所在地(镇级)辖区内的,以及与城市连片的商业服务业、住宅、工业、机关、学校等用地,包括其所属的,不与其连片的开发区、新区等建成区,及城市居民点范围内的其他各类用...
上海:农民进城镇集中安置地块土地出让起始价 按拟出让地块所在...
1.市级土地出让金返补。按照本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农民进城镇集中居住项目所涉节余建设用地,市级土地出让收入按照每亩400万元的基数计算返补。2.市级财政资金补贴。市级财政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牵头的市级推进机构(以下简称“市级推进机构”)批复的农民进城镇集中居住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总规模,按照市政府...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
主编单位:安徽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安徽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参编单位: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建筑大学主要起草人:张琳、张志允、张明锋、朱可嘉、徐涛松、马明、黄迪、谷古、刘艳、肖磐、刘天天、程志刚、左群岭、顾康康主要审查人:黄发儒、王辉、刘洋兵、江莹、黄莲、刘复友、裴付龙、吴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细化落实国家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包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规划用地布局、结构、用途管制要求等内容,明确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规模、禁止开垦的范围等要求,统筹基础设施和公...
关于村庄规划编制范围和组织方式_村庄规划技术问答_江苏自然资源
因此,对跨城镇开发边界的行政村,在满足地方规划管理需求的前提下,既可编制详细规划,也可编制村庄规划,但涉及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用地的,应当符合相关产业和用地政策(如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规划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不得规划城镇居住用地)。跨城镇开发边界的行政村,城镇开发边界外需要使用村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