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
(一)调整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范围。改进耕地转为建设用地落实占补平衡、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落实进出平衡的管理机制,将非农建设、造林种树、种果种茶等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除国家安排的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可不落实补充耕地的情形外,各类...
...贵阳持续推进耕地、林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改革见成效
3月22日,土地级别为“息烽县集体建设用地三级地”的小寨坝镇高家坝村11-1号地块,在息烽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完成交易。该地块出让面积2148.36平方米,属于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出让年限50年,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价格为62万元。这是今年以来息烽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最大的一宗,也是贵阳在息烽...
自然资源部: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
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进一步激活农村存量土地资产,保障乡村全面振兴用地需求。完善建设用地二级市场交易规则、交易服务平台,促进存量土地使用权交易。另一方面,健全盘活存量土地的政策体系。加强规划统筹,引导有序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完善土地收储机制,更好发挥开发储备、供应调节作用;加大政策激...
贵阳持续推进耕地、林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改革见成效
推进撂荒耕地整治是贵阳用好耕地的重要抓手之一,2023年,全市整治“非粮化”183.75亩、撂荒耕地1.26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9.5万亩。今年,还将新建和提质改造高标准农田12.7万亩,让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的撂荒耕地全面恢复种粮,同时大力推广“龙宝种粮”模式等,将耕地亩均收入提高至6000元以上。拓展林下经济提升...
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
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农民新居、城镇发展等土地整治活动,合理设置建新、拆旧项目区,确保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有减少、布局更合理,耕地面积有增加、质量有提高,实现以城带乡、以工补农,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要坚决扭转在增减挂钩试点中重建新、轻拆旧、重城镇、轻农村单一解决城镇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的倾向,...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疏堵结合坚决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八不准”,全面做好农村村民建设住宅的用地保障,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维护...
上海市崇明区发文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
本办法适用于试点期间崇明区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第四条(基本原则)(一)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紧盯“三项负面清单”,不能通过农用地转为新增建设用地入市,不能把宅基地纳入入市范围,符合入市条件的土地不能搞商品住宅开发。
【政策法规】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
6.确需在耕地上建设农田防护林的,应当符合农田防护林建设相关标准。建成后,达到国土调查分类标准并变更为林地的,应当从耕地面积中扣除。7.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乡村振兴...
直接服务种植养殖业或需就近利用农业农村资源的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仓储保鲜冷链、产地低温直销配送等产业,原则上应集中在行政村村庄建设边界内。利用农村本地资源开展农产品分拣、初加工、发展休闲观光旅游而必须的配套设施建设,可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条件、不...
耕地用途管制技术细则
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的现状耕地为基数,以耕地地类发生变化为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扣除若干客观合理情形后,对于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情形,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造成耕地减少的,以县(市、区)为单位落实耕地年度“进出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