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腾退方案不合理,可以起诉村委会吗?
综上,李某的起诉仅针对搬迁政策的效力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不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李某起诉的请求是撤销《某村宅基地腾退补偿安置方案》,依据的法律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撤销权。从前文的介绍可知,该条文规定的撤销权是针对村委会或村委会成员作出的决定而言的。但是,《某村宅基地...
昌吉市发生一起外村人购买宅基地引纠纷案例,法院这样调解……
近日,昌吉市人民法院大西渠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外村人购买本村人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按期履行完毕。案情回顾2011年,王某将自己位于某村的宅基地转让给外村人李某,双方签订转让协议,并收取转让费12.4万元。2012年,李某在该宅基地上新建了房屋、围墙及其他生活必要设施。2023年王某后悔...
珠三角某村每年租金收入3.2亿,年轻人不用努力,靠租金就可以维持...
平东村很多农户都有两块宅基地,建了两栋住房,村民在自建住房上加层,六、七层很常见,每层100m2,七层就是700m2,以20元/m2·月来计算,一年17万元,二栋就有30多万元。临街的更贵。全村租金收入在10万元左右的农户最多,大概要占到全村一半以上。如果加上集体分红收入和其他各种务工经商收入,这一半多农户的年...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宅基地买卖起纠纷,法院调解促和谐
锦和镇村民李某与村民邓某于2019年8月28日签订了一份宅基地买卖协议,邓某承诺将锦和镇三烟桥附近一块正在办理正规手续的宅基地卖给李某,谈妥价格为15.6万元,李某一次性付清。现已五年过去,邓某一直未将该宅基地正规手续交给原告,导致原告不能在该宅基地上建房屋。2023年4月,通过锦和司法所调解,邓某已退还李...
“法护安居”典型案例| 宅基地使用权禁止对外有偿转让
崔某某、李某某将位于古桑街道西侧路边某宅基地转让给支某,约定转让款为118000元。但因原、被告双方不属于同一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法院认定双方所签订的宅基地买卖协议自始无效。2023年5月5日,经调解支某、李某某就案涉宅基地买卖合同达成了调解协议,李某某返还支某相应款项。
“三早一联动”化解宅基地矛盾纠纷
“我们村土地复垦现场有村民阻工,请上级帮忙协调解决(www.e993.com)2024年9月7日。”收到来自社区的申请,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谭棚镇高度重视,按照“三早一联动”工作机制,立马安排专项工作组到达现场。原来是村民李某宅基地补偿产生了分歧。因实施土地复垦,李某的破旧房屋被拆并重新分配宅基地,李某以新分配的宅基地位置不好为由,阻拦施工。“三...
司法拥军心连心 共筑法治强军梦
小邱的父母系农民,与邻居李某因宅基地问题产生纠纷,发生争吵和谩骂。小邱的父亲向法院提起诉讼,李某提起反诉,双方剑拔弩张。于是,小邱的父母向小邱征求意见。今年6月初,柘城县法院接到小邱所在部队来函后,第一时间安排人员前往其家中了解情况,又辗转联系了县武装部和村委,找到了调解此案的关键所在。最终,双方当...
“案”说民法典:农村宅基地的五个常见问题及处理
03、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吗?案例:同村王某和李某早年因读书和工作,户口迁出农村并取得了城镇户籍。其父母均为农业户口,并在村里各有宅基地一处。王某成家后,便把父母从农村老家接到城里一起生活。十几年过去了,老家宅基地上的房子因建盖久远,再加上长期无人居住、年久...
小菏说法丨农村宅基地卖给非本村人是否有效?法院判了
确认被告李某与被告郑某签订的《宅基地转让合同》无效。法官说法我国实行一户一宅制度,即农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用以保障农民的生活、耕作、居住权益的实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村民之间买卖宅基地,可以反悔吗?看紫阳案例
2020年6月,紫阳县洞河镇赵某与同村村民李某某协商签订《宅基地转让协议书》,赵某将位于李某某房屋前15米处的土木结构房屋及宅基地作价6000元转让给李某某,洞河镇某村村委会张某、李某、杨某等人在合同上作为中证人签字。赵某签订协议后将房屋交付给李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