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后城镇居民使用宅基地不予确权登记
均按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面积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的结果予以确权登记;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
2024年农村宅基地及其上房屋的10个事实,农民们要知道!
“历史遗留原因”的门槛一般可追溯到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在此之前即占地建房的一般不应认定为违建。当然这里面还存在多个“时间线”,譬如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的实施。但大体而言,90年代以后建造的农村房屋若什么证都没有,的确需要重视其确权登记颁证问题。《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
2024年宅基地管理出现重大变革:一户不再一宅?“户有所居”登场
于是便有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我们可以将这一规定视作一些地区搞新农村建设、整村撤并、农民进社区上楼的基础性依据,其目...
普法时刻 | 红线下的农村宅基地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
198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时起至1993年11月1日《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时止,未经批准占用宅基地建房且至今未扩建,符合建房资格且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公告30天无异议的,按规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补办用地审批手续,根据批准面积确定宅基地使用权面积,房屋所有权按照实际建...
城市进行时 | 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你了解多少?
1.宅基地的占有(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占有为物权的基本权能,为其他权能的基础。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坚持“一户一居”“户有所居”的基本原则,且其面积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由此,宅基地的占有应符合前述标准,否则,占有的效力值得商榷。宅基地的合法占有受法律保护,即使农村村民已进城落户,在非自...
CCG报告 | 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
全球化智库(CCG)理事长王辉耀早在2016年便在《环球时报》刊文呼吁进一步放开农村宅基地流转限制。他指出,根据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宅基地的获取方式是无偿使用、划拨,类似于上世纪90年代之前的城镇住房由单位和国家提供的形式。农村宅基地没有市场价,应赋予宅基地商品属性,让农村人与城里人一样获得宅基地的使...
没有产权证,不一定是违法建筑。宅基地违法认定,要看建房时间
三、1987年1月1日-1999年1月1日(新《土地管理法》施行)有面积限制,无身份限制(城镇居民也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此时超面积还是违法用地,要处理。使用的是建设用地的(原来有老房子,拆掉重建),由乡镇审批。使用耕地的需要县级人民政府审批。未经用地审批,当然属于违法建筑。四、1999年1月1日后-至今此后...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1987年12月20日安徽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89年7月7日安徽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2年12月19日安徽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
2024年宅基地上房屋撞上这种“拆迁”,可千万别乱了阵脚!
而在这类拆迁过程中,被拆迁村民应当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主张补偿安置权益,不打任何折扣。尤其是要坚持“房地同补”,拒绝只补房不补地,同时要坚持“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法定原则不退让。2、对“村庄撤并”“新农村建设”“腾退”等名义的拆迁,要注意尽早引入法律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