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是否可以在女方的户籍所在地进行?
起诉离婚可以选择在女方的户籍所在地进行。关于起诉离婚的管辖地选择,存在以下两种情况:1.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应在被告的法院提起。2.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原告也可以选择在其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这些特殊情况包括:-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被告下落不明或已被宣告失踪;-被告正在接受强制...
公司登记住所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如何确定管辖权?
乙公司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但并未办理变更登记,不得对抗甲公司。乙公司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乙公司作为本案被告其住所地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乙公司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其注册地址为天津市津南区某路,且在案证据亦无法证明甲公司明确知晓乙公司实际经营地。现甲公...
起诉离婚必须要在户籍所在地吗?
起诉离婚,不是必须要在户籍所在地。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具体是:1.起诉离婚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要去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2.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3.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
同居发生财产争议,约定的管辖有效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本案中,苏菲和罗刚同居多年,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了海淀区的房屋,并就二人对该房屋的相...
合同一方当事人以己方现居地址不属受诉法院辖区进行抗辩,是否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书...
以案说法 | 同居发生财产争议,约定的管辖有效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www.e993.com)2024年10月23日。本案中,苏菲和罗刚同居多年,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了海淀区的房屋,并就二人对该房屋的相...
家族财富管理师|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公司住所地法院具有管辖权
经过细致审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认定,本案的管辖权应依据被告的居住地来确定。在查明两被告的户籍分别归属于广东省吴川市人民法院及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的司法管辖区域后,法院向勇拓公司征询意见,勇拓公司随后选择将案件移送至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处理。据此,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20日颁布了(2022)沪011...
【法官说法】同居发生财产争议,约定的管辖有效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本案中,苏菲和罗刚同居多年,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了海淀区的房屋,并就二人对该房屋的相...
全国法院:关于地域管辖纠纷的94条指导意见(一)
18、第七条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19、第八条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
【秒懂法院·立案篇】我要起诉他!该找哪?准备啥?官方回答来了!
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六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