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奉化:行政检查新模式破解“检查扰企执法扰民”
大力规范检查转处罚的标准和查后处罚的尺度,围绕发展改革、教育、自然资源、水行政等26个领域,按照省市相关法规细化量化不予、可以不予、减轻、从轻等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依法公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避免“类案不同罚”“执法畸轻畸重”等情况发生,有效防止任性检查、小过大罚。目前,共梳理97项轻微行为不予处罚...
法制日报:环保执法不能同案不同罚
如果环保执法不严,畸轻畸重、可左可右,不但使执法的效果大打折扣,也损害法律的权威和执法的公信力,同案不同罚的危害就在于此。同一地方的环保执法,出现同案不同罚,其背后的原因令人深思。有可能是执法人员对法律理解出现了偏差所致,也有可能是由于不同执法人员分别作出处理决定后把关不严所致,还有可能是人情、...
[基层采风]湖北:专项监督发力环保理念入心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有错误的、量刑畸轻畸重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11件。在民事行政检察方面,突出抓好公益诉讼,结合该省实际,以水资源保护等方面为重点,自2015年7月试点以来,共办理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79件,其中诉前程序408件,向法院提起诉讼71件;通过公益诉讼督促恢复治理水源地8964亩,治理江河、湖泊...
2017年孝感环保世纪行新闻发布会
防止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加强侦查活动监督,重点监督纠正公安机关非法取证、违法适用强制措施或强制性侦查措施等侦查违法行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事实认定或定性错误、量刑畸轻畸重的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依法通过刑事抗诉、检察建议、建议再审等方式予以纠正。
一周检察热点(1月21日-1月27日)
“两高”发布新惩治邪教犯罪司法解释七种邪教犯罪行为将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出台《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详细]检察机关充分履行职能加强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共批准逮捕...
审判研究 | 第27期 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之反思与...
在刑事罚金的金额没有统一的细化量刑标准,行政罚款的金额又有可能较刑事罚金高出一截的大背景下,试想,一个犯罪分子被处以高额罚款后,进入刑事程序,罚金较低,则不再判处罚金;而另外一个犯有相同行为的犯罪分子未经行政处罚径行进入刑事处罚程序,其被判处的罚金又低于前者的罚款,那么就会带来畸轻畸重、标准不一致的...
国办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
(十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落实行政处罚法,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明确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简单粗暴、畸轻畸重等问题,决不能搞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逐利执法。严肃查处吃拿卡要、牟取私利等违法违规行为。(司法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河北省出台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办法
《免罚办法》严格界定了“罚”与“不罚”的标准,明确指出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再次出现同类型违法行为,按照自由裁量规定从重处罚。同时提出,要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以及法定的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确保过罚相当,防止畸轻畸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054号建议的答复
目前,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均制定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构建了“1+32”的自由裁量规则体系,最大程度避免处罚的随意性和畸轻畸重,为规范、公正、精准执法提供了有力支撑。推进“执法+服务”的执法理念,以监管对象所需所急为出发点,助力企业发展提质增效,2022年上半年,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针对监督执法正面...
甘肃“放管服”改革便民利企 59条新措全干货
延长货车在城市道路允许通行时间,合理设定城市货车禁限行范围,除特殊区域外,严控24小时禁限行道路数量,每天允许通行时间不少于7小时,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按当地应急预案执行。放宽通行吨位限制,不再细分轻型及以下货车限行吨位,逐步放宽中型厢式、封闭式货车通行限制。6月底前,实现在甘肃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程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