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丨蓝天彬律师参加论坛,探讨认罪认罚案件的辩护困境与突破
第一,在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前提下,如果律师同时进行无罪辩护,那么可能会引起法官的厌恶;第二,如果认罪认罚后,法官可能会对案件降低审查标准,转而主要审查认罪认罚自愿性,但由于自愿性难以得到保证,因此也会引发一系列问题。蓝天彬律师认为,认罪认罚案件辩护困境有三点:第一,在程序上,有些认罪认罚案件的量...
刑诉法取消“一般应当采纳量刑建议”的规定?
虽然在协商性司法发源地的美国,检察官在辩诉交易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但是越来越多引入控辩协商程序的国家,更加强调法院在达成认罪协议中的主导地位。第四,在认罪认罚的从宽幅度方面,应当扩大到减轻乃至免除处罚,同时允许与刑事实体法规定的从宽情节进行重复评价。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
《刑诉法》修订,应当废除认罪认罚制度
有的案件,公诉机关虽然及时、主动提出了认罪认罚的量刑建议,但是一口价,不允许讨价还价。而且认罪认罚的量刑意见看不出来有什么优惠,如果不认罪认罚的话,量刑建议就相对较重。这样的具结流程,没有任何量刑协商,看起来更像是量刑威胁。还有的案件,被告人委托辩护人找到公诉机关,希望讨论一下认罪认罚的事情,但公诉...
胡云腾:认罪认罚从宽不是“辩诉交易”,还存在经验不足、急于求成...
在胡云腾看来,我国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是美国等西方国家“辩诉交易”的翻版或中国化。“任何一种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辩诉交易混为一谈的观点都是不成立的。”胡云腾直言,法院审查认罪认罚案件必须进行实质审查,“如果流于形式审查,审判程序的监督、把关作用就会失守,法院一定意义上就会成为橡皮图章或签字先生”。
75号咖啡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认罪认罚案件(上)
另一方面,协商性司法最重要的是解决认罪不认罪,认罚是附带性的。在严格意义上的协商性司法制度下,确实不允许律师撇开合意内容另行辩护。比如美国的辩诉交易,如果经协商,律师代表被告人与检察官达成认罪协议,在被告人根据协议当庭作有罪答辩的情况下,律师如果为被告人无罪辩护,那么检察官有权撤回起诉,重新提出更重的...
专家:认罪认罚属控辩协商而非“辩诉交易”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黄京平特别强调,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是“辩诉交易”,而是在控辩双方充分、平衡对抗基础上的控辩协商,在国家、被害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三者利益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让人民群众的公众安全感最大化(www.e993.com)2024年10月19日。
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矛盾辩护
同时,矛盾辩护也与辩诉交易中的阿尔弗德答辩具有相似性,会和非对抗式刑事诉讼产生冲突。基于对相关条文的法解释学分析,可以明确法律规范并未允许在认罪认罚的同时采取无罪辩护,而是赋予了被告人在矛盾辩护中的择一选择权。根据被告人选择无罪辩护或坚持认罪认罚,可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并匹配相应的处理方式。
被告人认罪认罚,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结果……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没有改变控辩审三者的诉讼地位,控辩平等对抗、法院居中裁判仍然是实现正义的基础构造,在此基础上才谈得上控辩双方的协商与合作。如果认罪认罚案件像西方的辩诉交易那样实行形式审查,对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照单全收,甚至不允许辩护律师提出不同意见,对于公正司法、保障人权将有害无益。
戴敏敏|认罪认罚量刑建议不予采纳现象之研究
我国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的量刑建议一定程度上借鉴了美国的辩诉交易,但两者又有明显区别。美国辩诉交易中检察机关掌握实质性权力,真正将定罪和量刑的权力转移给检察机关。检察官不仅可以提出量刑建议,甚至能对指控的罪数和罪名进行调整和改变;法院在该程序中则遵循“形式真实主义”,对最终的辩诉交易只进行形式审查,审查...
夏春竹|认罪认罚真实性分析——以146份裁判文书为分析样本
五、认罪认罚真实性的保障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是案件质量的关键所在,现阶段有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司法实践中,认罪认罚的自愿性问题受到普遍关注,而认罪认罚的真实性问题却未受到应有的重视,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虚假认罪认罚的现象。通过分析146份裁判文书,可以发现虚假认罪认罚现象屡见不鲜,混淆认罪认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