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公告...
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第44号)和《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令第53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予以公告。
北京海关2023年进口消费品检验十大案例发布
北京海关所属丰台海关在对一批自美国进口的静态塑胶玩具实施检验时,发现其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使用,属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附件)的“塑胶玩具”,但产品无CCC标志,且进口收货人无法提供有效的CCC证书,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质检总局令第117号)第二条“国...
南京海关实验室与仪器企业深度对接会圆满落幕,助力实验室设备更新
本次活动旨在促进南京海关实验室设备更新,搭建仪器厂商与海关实验室之间的交流桥梁,推动双方合作共赢。会议现场该会议由仪器信息网买家服务部运营总监石水华主持,并得到了AOAC中国分部主席梁成珠、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科技委秘书长、检测分会副会长周琦和原质检总局检验司副司长曹喆等业内权威人士的积极参与。会议的召...
2023年12月海关出了哪些新政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阿塞拜疆全境无高致病性禽流感状态,解除原农业部与原质检总局2006年第619号公告关于阿塞拜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允许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阿塞拜疆禽类及其相关产品进口。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79号(关于解除阿塞拜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领导名单
2022年04月任海关总署党委书记2022年05月任海关总署署长、党委书记王令浚简历王令浚,男,汉族,1965年5月生,江西南昌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入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1982.09—1986.07江西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监管实例评析|海关|报检|出入境|危险...
对未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是否应当向海关申报?评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两类商品依法纳入法检商品的范畴:一类是列入海关(原质检总局)公布实施的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另一类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实施检验的(www.e993.com)2024年11月8日。这两类...
在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区域进入“一线”原则上取消...
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相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禁止进口机电产品目录》,国家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列入《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中的旧机电产品,且不得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海关保税监管场所。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制定、调整并公布《限制进口机电产品目录》,限制进口的机电产品,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
跨境合规观察|“汽车出口全球第一”后的合规思考
符合上述条件的汽车生产企业需每年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批,由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于每年12月正式发布下一年度《符合申领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12月15日起,商务部授权的许可证发证机构凭该名单开始发放下一年度出口许可证。企业持合同、出口...
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打击走私专项斗争和联合...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大规模打击走私专项斗争和联合行动的决定,海关总署、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海洋局研究制定了《打击走私专项斗争和联合行动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口岸的“进口博览会时代”:速度更快,费用更低,服务更优
2015年4月,按照《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关于印发〈2015年继续全面推进关检合作“三个一”工作方案〉的通知》,质检总局与海关组织研发的统一版“一次申报”系统在全国上线运行,实现了企业只需一次录入申报数据,即可分别向检验检疫部门和海关发送。“一站式”服务提高通关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