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屋归一方另一方依据合同可享居住权
因此,依据《民法典》中的居住权制度,陈某可以在登记之后取得物权性质的居住权,有权继续居住在房屋中,能够对抗房屋所有权人的搬离请求,且有权要求张某不为妨害其居住的行为。当张某将房屋卖给李某后,房屋所有权人的变更不影响居住权,李某不得请求撤销陈某的居住权。陈某对房屋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但是必须合理使用...
夫妻离婚时约定共同居住房屋后对方反悔,我方诉确认居住权的案例
1.双方之间存在《房屋居住协议》,且林某作为被安置人,当然享有居住的权利,另一套安置房屋归属于林某的儿子不影响林某所享有的居住权;2.对方违反《房屋居住协议》的约定阻碍林某行使居住权利,导致林某在外租房居住,给林某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理应予以赔偿;3.对方虽然在收到一审判决后将钥匙交予林某,但在...
民法典指引:如何为自家房屋设立居住权 保障离婚无房一方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前,任何人包括新的房屋所有权人都不能影响居住权人对房屋的占有使用。王阳提示:“居住权制度的设定对于房屋租赁和二手房买卖产生了重要影响,所以市民在租房、购房时不仅需要查询房屋的权属、司法查封、设立抵押等情况,还应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查验该...
离婚承诺前公婆“永久居住权”,法院为何判居住权不成立?
在法院调解离婚时,李女士承诺王先生父母在其房屋内享有永久居住权,这套房屋是她和王先生婚内购买的。但因居住期间与二老多次发生冲突,李女士要求他们搬离,遂被告上法庭。记者7日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王先生及其父母的诉讼请求。王先生与李女士二人婚内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为妻子李女士...
买了房,你可能住不进去——居住权的尴尬
杨某某生前订立遗嘱,内容为“某某房产产权归女儿杨某乙所有。但使用权可给其现任妻子刘某某供其永久居住。但如遇以下情形(1.出租;2.再婚;3.买卖等有违夫妻关系的情形),其居住权收回,杨某乙有处置权。”后杨某某去世。刘某某认为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主张对房屋享有居住权。
离婚后前夫子女占有承租房屋能否起诉腾房,北京房产律师解析
1987年2月23日,李红与张建国登记结婚(www.e993.com)2024年11月23日。2004年10月15日,李红与张建国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涉案房屋21.24平米的租住权归李红,0.5平米的租住权归张建国,张建国现给李红2000元。房改拆迁时双方各凭各自的居住权买各自的住房,各自买的住房归各自所有。2018年12月4日,张建国去世。
【以案释法】妇女离婚时可以要求在农村房屋上设立居住权吗?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农村房屋居住权的设立,应不以登记为必要条件,占有即可视为公示其居住权。编辑|蓬江发布编辑部来源|蓬江区司法局(通讯员/周凤仪)继续滑动看下一个轻触阅读原文蓬江发布向上滑动看下一个原标题:《以案释法妇女离婚时可以要求在农村房屋上设立居住权吗?》...
...养老送终未婚也可能继承财产老太照料未婚伴侣多年获房屋居住权
#为伴侣养老送终未婚也可能继承财产##老太照料未婚伴侣多年获房屋居住权#2006年初,时年51岁的张老汉与前妻离婚,儿子张某当时已经成年。离婚后,张老汉自2008年3月便与刘老太同居共同生活,但由于子女等原因未办理婚姻登记。2009年12月,张老汉购买商品房一套,由其与刘老太共同居住,房屋产权证载明权利人为张老汉一人。
离婚不离家,居住权如何行使?
2021年8月,两人自愿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屋所有权归二人共同所有,房产证上是男方名字,房贷由男方偿还,男方不得出售或抵押,等小汪满18岁后过户给小汪,女方及子女有永久居住权,男方即日起可居住一年半。”但“离婚未离家”的两人矛盾愈演愈烈,甚至从争吵升级到动手,严重影响了张女士与女儿小汪的...
婚姻赠与房屋如何处理?最高法就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热点问题征求意见
离婚时,夫妻一方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仍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请求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一方因经济困难无房居住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请求,判决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采用下列方式予以帮助:(一)一定期限的房屋无偿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