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老板”指示转账受骗 员工赔偿的边界在哪?
重庆某舞蹈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未经核实就应“老板”要求拉QQ小群,进群财务人员按“领导”指示将895万元转入诈骗账户,报警后仅追回50万元。该案日前入选重庆法院2023年度十大典型案件。无独有偶,江苏丹阳市某科技公司财务人员盛女士被拉入一个微信群,“企业负责人”让其将700万元转到某账户,并表示“备注往来款,手续...
微信转账520和1314能要回吗,转账能退红包不退,备注说明很重要
如果这些转账是基于双方之间的借款关系而发生的,那么转账方在有权要求收款方归还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款项。但是,如果这些转账是基于情感表达或社交礼仪而发生的,那么它们很可能被视为赠与行为,转账方将很难追回这些款项。当然,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我们在使用微信转账和红包时应当明确自...
最高院:借贷中间人转款如果这样备注,有可能要承担还款责任!
此外,张友进经营的公司与中科西南分公司之间是否有业务往来、中科西南分公司对款项的具体使用情况等内容对周志成主张的中科西南分公司是借款人的待证事实缺乏证明力。故二审判决认定周志成是案涉借款的借款人,并无不当。此外,如果中间人在转账备注中使用了以下表述,也可能会被误解为应承担还款或担保责任:1.代借款...
【马大姐普法】情侣之间各类转账,性质该如何认定?
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520”元、“1314”元等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
一周法眼|“微信红包属赠与,微信转账属借款”,这个说法一定准确吗?
此外,对于不能说明具体用途或目的的款项,则有可能根据恋人之间的共同生活等经历,判断为共同消费。“借款当然应当有借有还,赠与在不具有法定返还条件的情形下无需返还,共同消费款项给付方也无权主张返还。”徐旭东表示。值得注意的是,最近网络上流传的“微信红包属于赠与,微信转账属于借款”这一说法,其实是对具体...
不备注不标明,部分企业用移动支付发工资成糊涂账
他曾代理一个案子,育婴师赵女士的雇主孙女士在10个月内分10笔先后向赵女士微信转账3916元,这期间还包括向育婴师借的钱(www.e993.com)2024年10月29日。很难说清双方的转账是工资还是欠款,这种钱款往来频繁的劳务关系更容易出现纠纷。重视细节写好备注“如果留心每次让包工头转账时备注工资,并要求其他款项单独发就不会出现纠纷了。”吴国瑞...
法官支招:微信记录如何成为有效证据?
在现实生活中,借钱给朋友常常都是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进行,如果对方不还钱,需要通过起诉方式来追回借款,但是转账记录找不到了,应该怎么向法院提交证据呢?目前,微信成为人与人之间最常用的沟通工具之一,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施行后,微信记录在民事诉讼证据中的分量也越来越重...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大亚湾开发区农村...
第一百〇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单位之间往来结算业务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采用银行转账,不得现金支付,定期核对现金、有价证券及银行存款,做到账实相符。第一百〇二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货币资金实行账款分离管理。现金、支票、印鉴、有价证券等必须专人分开保管,并做好使用登记。
钱款混发、隐瞒明细,移动支付咋让农民工工资成了一笔糊涂账
他曾代理一个案子,育婴师赵女士的雇主孙女士在10个月内分10笔先后向赵女士微信转账3916元,这期间还包括向育婴师借的钱。很难说清双方的转账是工资还是欠款,这种钱款往来频繁的劳务关系更容易出现纠纷。重视细节写好备注“如果留心每次让包工头转账时备注工资,并要求其他款项单独发就不会出现纠纷了。”吴国瑞...
转款凭证中备注“借款”但没有借条,能要回欠款吗?
亲戚朋友或者合作单位之间,常常出现未签订借款协议,仅在转款凭证附言中备注“借款”,就直接将款项转给他人的情况。这时该如何认定借贷关系呢?一起看下面的案例↓被告庄某经人介绍与原告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相识,并曾为原告介绍建设工程项目。原告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被告转款150,000元,在银行回单用途一栏载明“借款”,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