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的理论阐释及司法认定
其次,从立法沿革上看,1979年颁布的刑法没有滥用职权罪,只有玩忽职守罪,因此将所有的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行为都装入玩忽职守罪。但是,1997年修订刑法时新设滥用职权罪,其初衷是将一些故意的渎职行为从玩忽职守罪中分离出来,但立法者没有将本罪的行为方式限定为作为。再次,作为与不作为的区别不在于身体是否静止,其关...
《河北法学》2024年第9期要目|刑法|法益|要件|国际法_网易订阅
这样,职务行为公正性能为受贿罪的立法正当性以及违法性提供根据,规范目的能解释普通受贿罪构成要件由紧到松的缘由,并且为犯罪分类提供标准。此外,职务行为公正性说,也能回应国内学者的质疑,因为大多渎职罪的渎职行为与普通受贿罪的“为他人谋取利益”行为并不一致,其并非普通受贿罪对应的实害犯。关键词:受贿罪;保护...
张明楷关于渎职犯罪的一些观点
立案后(渎职犯罪或者与渎职犯罪相关联的犯罪),挽回的损失,不予扣减。三、只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义务监管第三者的介入行为,原则上就应当将介入行为造成的结果归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四、“徇私”、“舞弊”属于成立犯罪的构成要素。可以通过解释途径对该要素作缓和的要求,从而得出符合刑法目的的解释结论。
运用客观归责理论评价滥用职权罪因果关系
同时,由于渎职罪以违反行政法等前置法所设置的职责作为构成要件要素。因此,判断的重点在于审查滥用职权行为的罪量要素。此外,在“上命下从”型及“集体决定”型滥用职权案件中,应着重审查滥用职权行为本身是否提高了重大损失的危险。对于提出反对意见、采取制止措施等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
2024年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刑法学考研大纲
刑法的体系就是指《刑法》的组成和结构;刑法的解释就是对刑法规范含义的阐明。二、刑法的基本原则(一)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刑法基本原则是指贯穿全部刑法规范,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意义,并体现我国刑事法治基本精神的准则。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我国1997年...
熊樟林 | 企业行政合规的概念反思与重构
目前来看,保持合规计划评价的过程开放,引入更多的参与主体,最大程度地提高民主性,是一个较为合理的选择(www.e993.com)2024年11月23日。另外,在第三方评价主体组成人员的选择上,应尽量吸收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参与,这既可保证企业行政合规的规范性和廉洁性,也可以降低行政机关担心背负渎职罪责而产生的对企业行政合规的抵触和疑虑。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的理解与适用
有学者认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本罪的构成要件结果。[12]但这种观点值得商榷。其一,结果是对刑法所保护的法益的现实侵害或者危险。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的保护法益是国家机关公务的合法、公正、有效执行。当行为人实施了《刑法》第408条之一规定的渎职行为,便当即产生侵害“国家机关公务的合法、公正、...
杨书文 李占州:从渎职罪角度看不作为
不作为构成渎职罪的基本要件,一是行为人不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规定的作为义务,如负有某种作为义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不履行和不认真履行环境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等。二是行为人对危害后果的发生具有主观过错,包括故意或者过失。如行为人明知...
经典著作|张明楷教授《刑法学》第六版(限量签名版)预售来袭
、《罪刑法定与刑法解释》(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犯罪构成体系与构成要件要素》(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刑法原理与实务》(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刑法原理》(商务印书馆2011年第1版、2017年第2版)、《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刑法的私塾》(北京大学出版社...
如何准确界定玩忽职守罪
“严重不负责任”在玩忽职守罪构成要件中,是属于主观构成要件还是客观构成要件,有不同认识。主观要件说认为,行为人是在对公务敷衍塞责、马虎草率的极不负责任的主观心态下选择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故其是一种主观构成要素,是对过失犯罪主观过失程度的规定。客观要件说认为,“严重不负责任”是从行为人客观上不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