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婚内不当赠与,丈夫起诉追回财产21万余元
妻子婚内不当赠与,丈夫起诉追回财产21万余元妻子在婚姻存续期内多次向男子转账,丈夫诉至法院,要求男子彭某返还财物。10月23日,记者从顺义法院获悉,法院最终确认相关赠与行为无效,判决男子彭某退还转账及物品价值共21万余元。史女士与古先生于2011年登记结婚。2021年至2023年期间,妻子史女士通过银行账户及微信账户...
【法官讲堂】第57期:离婚后发现前夫曾在婚内赠与第三者财物,能否...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既违反公序良俗,亦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利,该赠与行为无效,夫妻另一方有权要求第三者返还该夫妻共同财产。以此案中梁...
【以案释法】婚内出轨赠与“小三”财产,原配可否要回?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对于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有违民法上的公平原则,这种赠与行为应属无效。因此袁某雨在未经武某萍同意的情况下,将夫妻...
丈夫婚内私自赠与他人30余万元 配偶起诉追回
大皖新闻讯金寨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小丽起诉赵某,要求判决丈夫张某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赵某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并要求赵某返还其丈夫张某所赠与的款项30余万元。大皖新闻记者9月5日下午了解到,原告小丽的丈夫张某在与小丽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认识了赵某并与其秘密交往。2022年12月至2023年...
以案释法|婚内赠与“第三者”的财产,什么情况下无法要回?
丈夫婚内出轨,向情人陆续转账37万余元,妻子发现后,将其情人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转账钱款。那么现实生活中,如果婚姻一方与他人发生婚外情,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该赠与行为是否有效?若无效,是全部无效还是部分无效?若另一方想要追回配偶擅自赠与出去的财物,能否全部追回?
【以案说法】婚内赠与情人的钱财,配偶有权要求返还吗?
本案中小明与小芳系情人关系,小明对小芳的赠与行为超出了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事前既未征得其配偶同意,事后亦未经过其追认(www.e993.com)2024年11月29日。该赠与行为既侵犯其配偶的财产权益,又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应为无效,故妻子小红有权要求丈夫的情人小芳返还受赠与的全部财产。
男子婚内将两套房产赠与前妻儿子 再婚妻子起诉父子俩
法官表示,对于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并且登记一方名下的,在离婚的时候,法院可以基于双方的约定或者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话,这个房产还属于共同财产,这个共同财产应认定为共同还款和婚后增值的部分。这部分如果非因生活需要进行处置的,必须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否则就会产生无效的后果。因调解不...
夫妻婚内拆迁一方将安置房购买资格赠与子女,配偶主张无效纠纷
最终判决:驳回郭某芬的诉讼请求。五、房产律师点评在本案中,郭某芬主张林某阳与T公司签订的《公有住宅楼房买卖合同》无效,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主张。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需满足特定情形,而郭某芬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林某阳与T公司存在恶意串通等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
男子婚内将房产赠与前妻和儿子,法院竟这样判!
据报道,南京的李先生与现任妻子张女士结婚,几年后,李先生欲与张女士离婚,于是,在离婚前私自将自己名下的两套房产赠与给了前妻和儿子,并将房产过户到了自己与前妻的儿子名下。张女士认为,李先生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权益,于是,起诉至法院。那么,法院会作出怎样的判决呢?
前夫婚内将财产赠与小三 离婚后前妻诉请返还获支持
前夫婚内赠与小三财物前妻诉请返还获得支持2022年11月8日,张女士与王先生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2023年8月17日,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王先生与李女士于2020年认识,系情侣关系,但在张女士、王先生二人结婚后,王先生与李女士仍然保持着婚外情关系。在王先生与张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先生通过微信、银行卡多次向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