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34期)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中山市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十三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包括餐饮食品、蛋制品、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和饮料共597批次,合格样品586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检验依据按照《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
中山石岐街道开展食品安全抽检行动,守护“舌尖安全”
近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岐分局联合中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走进石岐街道民族东市场,开展食品安全抽检行动。本次抽检行动属于“你送我检”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为居民的“舌尖安全”保驾护航。根据前期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行动对群众投票最高的五款食品“禽肉、畜肉、鱼肉、新鲜蔬菜、新...
湖北省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4年第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辖区范围内生产销售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豆制品、酒类、水果制品、蜂产品、肉制品、饼干、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等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此次共抽检食品795批次,其中合格773批次,不合格...
中山市多部门防范亚硝酸盐食品安全风险
为杜绝因不规范食用亚硝酸盐导致食物中毒,规范亚硝酸盐的销售、储存、使用环节安全管理,守牢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底线,近日,由中山市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亚硝酸盐专项整治行动。亚硝酸盐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重...
浙江省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
检验机构为衢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予以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特此通告。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8月23日附件1附件2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2024年第2期序号标称生产...
广东省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告(2024年第13期)
(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佛山外国语学校食堂使用的由该食堂自行清洗消毒的不锈钢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www.e993.com)2024年11月8日。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及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食品安全...
浙江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3年第1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11月13日,浙江省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1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期抽检食用农产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酒类、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水果制品等15类食品47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
毒潮新变:依托咪酯列管背后的打击与预防
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通知,将地达西尼、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2023年10月7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了《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依托咪酯和莫达非尼药品管理的通知》。
仓山、同安、漳州等市场监管局获评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在本次公布的“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名单中,福建省内共有14人获评先进个人称号:严光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食品药品安全总监黄海春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处三级主任科员陈博儒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协调与督查处三级主任科员...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10起虚假宣传广告的通告(2017年第58号)
对上述违法广告和网站,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将其违法行为移送有关部门查处。有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撤销其有效期内的广告批准文号。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违法广告的跟踪监测工作力度,一经发现,要依法采取撤销广告批准文号、责令产品暂停销售等措施,移送有关部门对广告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