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推进会召开
12月12日,黔南州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推进会。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丁毅主持会议并讲话,州医保局主要负责同志通报全州征缴推进情况。会议指出,要找准措施,突出重点全力攻坚。各县(市)要紧盯未参保对象,摸清摸准未参保原因,及时推送未参保人员台账,增强基层一线入户动员精准性,确保数据精准。要...
黔南州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待遇报销政策及流程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省内、跨省可通过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网站查询。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州外省内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产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可直接结算,省外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产生的普通门诊费用,需先现金垫付后带回参保地申请报销。2.慢特病门诊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完...
黔南353家医疗机构联通国家医保异地就医系统
本报讯(记者张发扬通讯员罗尊恒)日前,记者从黔南州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州353家医疗机构联通国家医保异地就医系统,跨省异地就医联通全国16547家医疗机构,所有参保群众完成备案即可实现直接结算。据了解,黔南州抢抓大数据发展机遇,以国家医保系统“一张网”为基础,聚焦参保群众关切点,不断强化医保数据通联、平台...
【锚定中国式现代化 改革进一步全面深化】平安之州 法治黔南...
黔南州加强党的领导,着力健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机制,着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强化法治保障,着力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州委完成法治改革要点197项,听取法治工作汇报50余项。2023年12月4日,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在贵阳隆重举行颁奖礼,黔南州刘国红...
提前报备 异地就医更省心|异地就医_新浪财经_新浪网
“省外异地就医报销一直是在外长期居住、务工、上学等人群的心头大事。”独山县医保局工作人员郭楷钟介绍,为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待遇,根据《省医保局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住院待遇标准的通知》,黔南州现行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住院待遇标准有所调整。
就医购药更方便,黔南探索电子处方流转见成效!
黔南州深入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实现家庭共济基础上,深入实施医保电子处方流转结算工作,为更好确保群众就医购药提供有力支撑(www.e993.com)2024年11月8日。按照相关要求,黔南州结合实际制定了《黔南州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管理实施方案》《黔南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经办管理规程(试行)》,明确...
医保局发文:5月1日起,村医这笔费用调整!
近日,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将一般诊疗费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支付范围,通知自5月1日起实施。其中,村医的诊疗收入将随之进行变动。《通知》明确,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执行一般诊疗费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发生的一般诊疗费,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并按规定比例支付。
12月30日至1月1日,黔南医保信息平台暂停对外服务!
12月26日,记者从黔南州医疗保障局获悉,为做好医保个人账户“年度计息”和“业务结转”工作,从2023年12月30日10:00至2024年1月1日12:00,需暂停医保信息平台对外服务。具体情况如下:一、停机时间2023年12月30日10:00至2024年1月1日12:00。二、暂停服务范围停机期间,将停止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关注!黔南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速览
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6.5%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2%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本人缴费工资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黔南州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80%,也不得超过上年度黔南州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单位缴费工资基数总额不得低于本...
4类对象可获救助!黔南州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一)黔南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与以往的医疗救助政策相比有哪些变化?一是对象范围有延伸。明确了医疗救助公平覆盖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首次将全国工会帮扶管理平台的困难职工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使医疗救助制度从面向特定人群转变为面向全体参保人员。